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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人大代表督民生 建议落实有回应

 【发布日期:2020-10-20】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期,城区的群众发现,危化品车队过境县城时间由12:00提前到11:30了,大人下班、小孩放学不再那么拥堵了,车队避开人流、车流高峰后大家的安全感提升了。长征路185号小区来了一支施工队,修缮小区道路、清理供排水管道,种植绿化苗木、安装养老抚幼配套设施……同185号小区一样,多个老旧小区住户们见证了自己的期盼变为现实,“多亏修缮了排水设施,今年汛期雨再大都没有发生积水内涝”,居民李冰说。在美罗镇,整理疏通后的红旗堰,堰渠整洁、水流畅通,看着潺潺的泉水,村民们仿佛看到了丰收的希望……这桩桩件件都是135名县人大代表通过走访选民、倾听民声,在县十六届四次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代表们提出的每一份建议,都饱含了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盼。县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积极通过多种形式督办,将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一是领导带头督。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督办工作方案,成立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委室主任负责,代表参与的督导组5个,分片集中开展建议办理督导和代表走访联系,对办理任务较重、关注度较高的承办部门进行重点跟踪问效,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座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及时掌握办理情况,认真收集代表意见办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与县政府沟通,下发提醒函,带头抓好建议落实的“后半篇文章”。二是部门主动督。承办部门建立完善内部督促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实效,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评议,下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议表》,从“组织领导、工作落实、沟通协商、建议答复、办理效果、代表评价”6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持续增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思想重视和行动自觉。三是代表参与督。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双评价”制度,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时给予“满意度”评价,在县人大常委会督导组走访时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实行一件双评,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部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代表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督导组成员,参与建议督办,参加集中视察,增强对建议办理的直观体验感。四是评议严格督。制定下发《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评议方案》,要求21个承办部门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上专题听取3个承办任务重、2个承担重点督办建议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口头报告,并对21个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县委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有效增强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意识。五是舆论配合督。县融媒体中心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持续跟踪报道,对“办理质量高、成效明显”的建议广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督促承办单位主动对标先进,不断提高办理质效。建议办理以来,重点围绕承办部门优秀做法、办理成效、重点督办件办理等方面开展宣传报道4期,社会关注度和知晓率不断提高。

在县十六届四次人代会上,县人大代表共提出了代表建议95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正在解决的占80%,代表满意率为100%。

“要把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回应民生关切、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西琼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增强建议办理实效,切实推动解决代表关注、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石棉人大  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