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永洪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联系乡镇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前期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就进一步广泛征集项目、完善机制、规范流程等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路的新体现,是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措施。
会议强调,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载体是确保项目的关键是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收集整理,建立项目库。项目征集初定阶段,征集主体是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主责作用,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统筹。县乡人大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走访选区、联系选民,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上报项目,确保项目的可实时性和有效性。
会议要求,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参与、群众助推”的工作机制,按照“县乡同步、上下结合、强化互动”的原则推进项目征集;要坚持广泛宣传,在发布征集公告的基础上,通过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征集氛围;县发经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好接触面宽、信息量大、专业人员多的资源优势,积极配合项目征集;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尊重民意,突出民生,注重项目的普惠性、公益性和可行性,建好项目储备库,在确保基本项目数量的前提下,真正提升项目的质量;要围绕时间节点,形成合力,协作配合,确保在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的收集、初审并报县委审定。(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