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一般要经过三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即实行三审制。
一审听取提案人关于法律案的说明,随后进行初步审议。
二审围绕法律草案中的重点、难点和比较大的分歧意见,进行深入审议。
三审听取法律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随后继续审议,如果分歧意见不大,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全体会议付表决。如果仍有重大分歧意见,可以暂不付表决,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