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芦山县是文物大县,历史文化遗存丰富,汉代文化底蕴丰厚,被誉为“汉代文物之乡”。今年以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动芦山历史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摸清家底,文物多少心中有数
“我县文物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是怎样的?已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文物保护措施,效果如何”……“文物保护工作中面临的最大困难和挑战是什么,未来的规划和目标是什么?”……在年初文物保护专题调研活动中,参加调研的人大代表积极发问。
据悉,今年初,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对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照法律法规、对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审视分析全县文物保护特有优势、显著特点和存在问题,把对策做实,推动文物资源得到可持续保护和利用。
芦山历史悠久,拥有丰厚的文物资源,有不可移动文物36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级8处,县级14处;博物馆馆藏文物9101件,馆藏珍贵文物455件,其中一级文物41件,二级文物25件,三级文物389件。
普法宣传,强化意识全民响应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发动各级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向选民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利用相关媒体平台、乡镇(街道)赶街天,加大对文物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其中,创新推出了“文物知识进校园”+“汉代文化大讲堂”等系列文物知识讲座,大力弘扬了芦山传统文化,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代表200余人次,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保护历史、保护文物是每个芦山人的使命。现在芦山打造了很多有文化底蕴又好耍好逛的地方,我经常带着娃娃去耍,很有意义!”思延镇草坪村2组村民冯莉表示。
执法检查,保护文物执法必严
7月2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地检查了飞仙关镇茶马古道、飞仙桥,芦阳街道东汉石刻馆、博物馆和龙门镇青龙寺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20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18处。
“这是雅安市首个集消防、安防系统为一体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该平台能够对馆藏文物及馆内重要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实时在线监测与远程联网管理……”
“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文物,依照文物保护法加强消防、安全、保卫、监管工作”……
“我们不仅要做好历史文物的保护工作,还要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努力探索文物活化利用新途径,深入挖掘文物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强化与乡村振兴、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指出。(芦山人大 李贤君、陈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