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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大:以四“强化”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05-06】 【字号: 】  【关闭此页

法治政府建设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研究谋划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人大作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强化依法监督,优化法治环境。聚焦法治环境提升,每年专题视察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跟踪监督“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做好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等的专项监督。深化执法检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省禁毒工作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等列入常委会重点监督议题,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学习对象,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近年来先后组织学习了《监督法》《粮食安全法》《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坚持对新任职人员进行任前谈话,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履职行权。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关问题的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天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天全县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天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等制度规定,完善工作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质量。近两年来,先后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同时,坚持每年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集中述职测评,并对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约谈,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强化备案审查,护航依法决策。制订《天全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完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审机制,引入法律专家参与审查,提升审查专业化水平。突出重点审查领域范围,探索将备案审查工作与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专项监督、工作评议、代表工作等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提升备案审查能力。近两年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2件,及时提出审查建议20余条,共同推动规范性文件有法可依、重大改革部署于法有据。(天全人大 张定荣、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