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7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贯彻条例精神,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促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对条例进行了学习。
会上,法工委同志从条例的适用范围、内涵外延、三个坚持等六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对荥经县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省市贯彻落实条例措施进行了通报和讲解。“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要求,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促进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都具有重要意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柯国富强调。
下一步,荥经县人大将继续积极探索将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民意收集站工作相结合,持续做好“一决定一条例”的宣传贯彻;加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管理,以信息化推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给“红头文件”提意见,让民意成为高质量备案审查的源头活水,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加强指导乡镇和部门,形成强化报备的主动性,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有序开展。(荥经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