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雅安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中心,组织召开《雅安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继军主持。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了法规制定的相关情况及法规主要特点;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部门职责分别就如何推进法规宣传贯彻进行发言。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法治报、四川新闻网、民主法制建设和雅安市广播电视台等多家省、市新闻媒体参加新闻通气会。
四川法治报、民主法制建设和雅安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分别就《法规》中涉及的推进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效管理和建筑退红线区域内停车位管理的立法探索等事项进行了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回答。
《规定》经2023年10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后,由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共二十三条。此次立法的总体思路是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为导向,通过地方立法方式,填补公共停车场在“规建管”等环节的空白,推动停车位的总量供给增加,逐步减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数量。同时,重点强化已建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人行为,并进一步盘活和挖掘停车资源,提升停车位利用率,让停车位扩容增效,对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琼、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代德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