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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

 【发布日期:2022-06-27】 【字号: 】  【关闭此页

“突出家庭教育,列举监护人行为‘正面负面清单’,强化监护人监护职责;强化学校保护,完善学校、幼儿园的教育、保育职责;增设‘网络保护’专章,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增设‘政府保护’专章,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为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

为扎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宣传贯彻工作,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法治意识,依法行政、依法监督,6月24日,天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专题学习。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曹宇从修法背景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何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政府和网络六大方面,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水平,进行了详实深入的讲解,并围绕“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迷;不做沉默的羔羊,强化各方报告义务;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四大亮点进行了重点解读。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颖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被誉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中的‘小宪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新法充分体现了国家以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为重,更好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迫切需要,从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是我国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新成果。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依法履行部门职责,提升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专题学习让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有了更深的理解,为依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监督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立法修法已经迈出良法善治的第一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等工作需要紧密开展起来。下一步,天全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信息员在贴近群众方面的优势,结合代表工作,多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同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收集反馈我县民众对《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法意见建议,助力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工作,提升我县民主法治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天全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