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21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大家对意见办理情况是满意的。”8月31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正对芦山县人民法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
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芦山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不断推动司法服务水平提高、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25日,现场了解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会前调研突出一个“深”字
“没有开展过调研的审议发言就是‘瞎扯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多次强调,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走下去,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对有关问题进行系统调研,才能确保审议质量。
听“原汁原味”声音,深挖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找准提出符合实际的举措是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一贯坚持的原则。
“群众一脸不耐烦,咨询服务窗口排队等待时间太长,数字化自助设备几乎没有人使用......”翻开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王其斌调研笔记,上面清楚记录了今年4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县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一站式”)建设专题调研时发现的问题。
▲4月20日,实地查看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审议发言突出一个“真”字
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的常用手段,这一既“听”又“看”,既了解整体,又解剖典型的方式,让相关调研人员掌握了翔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也为提高审议发言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数字化设备几乎无人使用,而咨询窗口却排起长队;服务设施不完善,未配备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档案自助查阅系统;多元联动解纷合力不足,与县治安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尚未建立常态化合作联动机制......建议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联系和指导......”4月28日,在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情况后,直接指出问题,不遮掩。
会前做足准备,会中发言指出问题不遮掩,提出建议针对性强,一来避免了“雨过地皮湿”,二来避免了“光打雷不下雨”。
“这样的审议发言才有质量。”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王其斌表示,这样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权威和组成人员的智慧,也增强了审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杜绝了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据了解,为了做好发言准备,王其斌每次都在会前便提前阅读审议议题专项工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并结合自己调研实际情况,拟好发言材料。
▲8月31日听取芦山县人民法院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整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意见督办突出一个“严”字
审议意见取得实效的关键在于督促落实。为更好推动发现问题解决,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将督办工作贯穿审议意见办理全过程。
“审之有效、效之有果是我们坚持的目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琼表示,在具体督办县人民法院落实审议意见时,县人大常委会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严格交办。以人大常委会文件的形式明确“谁督办”“谁承办”“办理要求”“办理期限”等内容,并明确要求单位“一把手”签字上报。二是分工督办。为避免“审而不动”“敷衍了事”情况出现,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适时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由主任会议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形式开展督查,督促落实。三是“咬住不放”。对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若不满意票数过半,则组织“二次审议”,若“二次审议”还不满意,则将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以维护审议意见的权威和严肃,切实发挥好审议意见监督利剑作用。
整改落实突出一个“实”字
“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8月31日,参加完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县人民法院院长徐中康表示,全票满意来之不易,是县人民法院上下齐心、共同推进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结果。
据了解,为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县人民法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巨大努力。
通过芦山法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种渠道,加强智能化设备便民功能的宣传推广;与乡镇、司法局、信访局、诉调委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数据共享,1-8月成功化解涉灾后重建企业、涉物业、涉劳动争议纠纷诉前调解案件285件;积极推广在线司法确认,推动保障矛盾纠纷在线化解,1-8月共开展线上调解52次,完成在线申请司法确认49件;线上落实专人对网上立案申请及时进行审核,1-8月,共办理网上申请328 件,跨域立案16件;推出“网上预约”诉讼服务,将材料扫描、案件审查、材料补充告知、当事人咨询等工作,在进入立案阶段前提前完成,将办理立案登记的时间由三十分钟缩短到五分钟。
“人大监督工作,不仅要看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看做得怎么样,也就是要看监督效果如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表示,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种主要形式,这样的监督具有经常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强等特点,在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能很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芦山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