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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回头看”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29】 【字号: 】  【关闭此页

为进一步强化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认识,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有效遏制人大代表“被满意”现象,促进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今年8—10月,由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代工委、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府办相关人员组成两个“回头看”调研评议组,对芦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代会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81件建议意见中,筛选出A、B类共10件重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飞仙关镇、龙门镇、芦阳街道、清仁乡的部分村组、社区、机关单位,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的方式,深入了解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总体情况,侧重做到“四看”。看“见面率”,了解各承办单位是否按照办理流程,主动联系人大代表,以及人大代表对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知晓情况;看“落实率”。掌握各承办单位是否重视办理工作,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工作,是否将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承办事项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看“答复率”。检查各承办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建议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人大代表,领衔代表是否与附议代表通报过答复情况,附议代表是否知晓办理情况;看“满意率”,听取人大代表对各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评价,是否存在敷衍塞责、人情勾兑被满意现象。

调研组认为,今年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办理代表建议意见领导小组,普遍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绝大多数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流程规范,时间节点准确,答复内容翔实,代表满意度较高,办理质量有较大提升。

调研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持续深化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认识,积极探索办理意见建议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予以推动整体工作的有效途径,认真总结办理经验,不断查找办理过程中的不足和短板,坚决摒弃过去“重回复,轻办理”的现象,以人民群众满意办理结果为目标,多办为民、利民、惠民实事,通过“回头看”的有效监督,力争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获得更高的满意率。(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