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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2-18】 【字号: 】  【关闭此页

2月17日,宝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就《决定》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领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决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治保障,对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提高疫情防控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法有序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广泛开展《决定》的学习宣传。县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向县委报告,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进行学习。县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决定》的各项要求,结合本职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电视、网络、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家喻户晓,提高《决定》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引导全社会理性面对疫情,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要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决定》,严格按照《决定》明确的职能职责,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市场供应、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切实把《决定》落实到位。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担负起《决定》贯彻执行的监督责任,县人大常委会要以适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动广大代表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同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收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献智献力。

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庚即向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大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的通知,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的强大合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宝兴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