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近期,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石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县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评为优秀等次的代表作为推荐连选连任的参考、在年度考核中加分、优先安排参加人大组织的专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参加县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按次数给予误工补助,年度根据评定结果给予一次性履职补助的激励方式。
《办法》规定,代表履职实行积分制,年度履职积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优秀,优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0%;年度履职积分在60分以上的评定为称职,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称职等次,年底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和500元履职补助标准。
《办法》的制定是石棉县人大常委会激励基层县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有效探索,旨在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经费管理,进一步保障和激励基层县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石棉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