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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02】 【字号: 】  【关闭此页

7月1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有关人员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芦阳街道、龙门镇、清仁乡等乡镇,调研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实地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

芦山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9处,受威胁对象985户3602人,威胁财产3.2亿元。近年来,芦山县始终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治原则,认真落实“三个确保、一个坚决防止”要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围绕查灾、防灾、救灾、减灾四个重点,以建立健全的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理体系、综合治理体系为核心,大大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的质量和水平,全县地灾隐患点逐年递减,实现了地灾防治“零伤亡”的目标。

调研组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牢、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调研组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防灾责任。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层层压实责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真正将防灾责任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巡查,抓好隐患排查和防范。要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确保不留死角,防灾工作全覆盖;三要加强监测,果断采取避险措施。要充分发挥基层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的一线防灾作用,加强对监测人员培训并做好监测员在岗监督检查。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果断采取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撤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四要快速应变,应急处置准备到位。要对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设施管理等进行全面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补充更新。要密切关注雨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建立快速反映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险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五要强化配合,形成防灾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筹指挥调度下,切实加强联动联防,应急、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住建、旅游、教育等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共防共抗共救的防灾联动机制和合力;六要严肃纪律,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班,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值班制和双人双岗值班制,对值班值守不到位、电话抽查不在岗的干部和监测员,要从严从实处理,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坚决打好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芦山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