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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我为群众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1-04-30】 【字号: 】  【关闭此页

4月28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推进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永洪主持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4位分管联系副主任分别了汇报各乡镇(街道)、代表小组工作启动及督导情况。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如何深入有效推动活动开展作出安排部署。

针对当前活动开展存在的不平衡等问题,会议强调,一要带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领会活动精神,迅速进入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小组,积极开展宣传、走访调研,掌握群众的“急难愁盼”,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及时报送参加活动情况。二要督促。常委会各副主任要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好督导小组组长职责,带领各委室全方位、分阶段、多频次深入联系乡镇(街道)、代表小组,面对面掌握情况,现场督促指导,促进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三要统筹。在活动开展中要加强与学习党史、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四方面工作的结合,统筹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四要务实。乡镇(街道)人大要以扎实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进行走访调研,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提出建议,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安居、就业、上学、看病等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和企业面临的生产销售、融资贷款、减税减负等实际困难,每个月总结上报两期活动信息。五要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个月通报各乡镇(街道)活动组织开展、代表为群众办实事、报送信息稿件等情况,促进活动开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涂朝康、黄志琼、杨宗才、付忠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各委室负责人参会。(芦山人大  杨振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