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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18】 【字号: 】  【关闭此页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安排,先后到名山区、芦山县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乡镇、人大代表、养殖户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名山区座谈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琼介绍,草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当前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力度不够、畜禽种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养殖业发展不均衡、畜禽防疫和屠宰质量安全监管等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畜牧法作出的修改完善。同时,对草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防疫、畜禽屠宰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解读。

▲在芦山县座谈

参会人员表示,草案的修订对于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鼓励畜禽种业自主创新、规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屠宰等生产经营行为,统筹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保障重要畜禽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在会前认真审读研究的基础上,从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基层畜牧防疫队伍建设、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规范畜禽养殖和屠宰经营、保障畜牧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畜禽粪污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为多方面征求听取草案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通过函件的方式,广泛征求市农业农村局等6家市级相关部门、13个市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营养研究所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工委,名山人大、芦山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