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安排,通过书面发函、召开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听取了法院、律师、人大代表等各方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建议。
▲在市司法局召开的座谈会上
在市司法局召开的座谈会上,律师代表刘漫露说到:“草案完善了电子送达规则,加大了电子送达适用力度,拓展了送达的范围,提升了电子送达的有效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由于送达平台不规范不统一造成的“送达难”等问题,建议在条文中加入建立全国或者全省统一规范的电子送达平台或官方的送达电话号码等条款”。
▲在雨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
在雨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区法院民庭负责人说到:“草案中确立了在线诉讼法律效力,推动了民事诉讼方式与信息化时代相适应,为了进一步提高在线诉讼的适用率,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建议草案中修改后增加的第十六条应增加规定:‘监狱、看守所、强制毒所等单位应当支持其主管的服刑、在押、被看管人员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在汉源县九襄司法所召开的座谈会上
在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单位、省级规范司法所——汉源县九襄司法所就“草案第二百零二条中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或者依法任职的调解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法院提出”条款听取了乡镇人大代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意见建议。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梳理起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并于近期将基层的声音反馈至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法工委,雨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