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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赴宝兴县调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23】 【字号: 】  【关闭此页

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田一行赴宝兴县,就营造法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一行深入到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宝兴三兴汉白玉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法化营商环境的情况汇报。公司负责人就自己对营商环境变化的切身感受和遇到的问题向调研组作了详细介绍。结合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公司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应注重加大对资本市场中利用合同进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化营商环境。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一行对宝兴县在营造法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宝兴县对营造法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公、检、法、司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作成效明显。

调研组强调,营造法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法化不仅能够使营商环境的改善走上良性的轨道,也能同时促进法治与营商环境的良性互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着力推进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司法环境的法治化,使市场主体在法轨道的前提下,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从而创造更多、更大的社会价值和社会财富。司法环境法治化,一是要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让市场主体知晓要遵守的市场规则;二是要求司法审判要公开和透明。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审判是重点环节,公平公正的审判可以起到法治的教育和宣传作用;三是要加大案件执行力度,这样才能保障市场主体的司法救济真正得到落实;四是强化市场主体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和责任意识。

宝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宇辉以及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陪同调研。(监察司法委,宝兴人大  杜顺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