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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办理 不能让代表“被满意”

 【发布日期:2019-07-04】 【字号: 】  【关闭此页

召开办理工作会

芦山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共提出建议意见98件,涉及经济社会、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等方面,覆盖面广,充分反映了芦山县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的呼声、愿望。时间过半,如何将这些建议意见办理好、处理好,得到人大代表的充分认可,满足人民群众的意愿,是摆在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面前的重要课题。近日,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明确要求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不能让代表‘被满意’”。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办理工作报告

政府:高度重视,“四强化”狠抓落实

为了将每件代表建议意见落实好、办理好,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四强化”狠抓落实,确保建议意见办理真正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和人员具体办”的原则,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部署,健全机构,落实组织保障,创新办理工作方式,强化办理工作的服务和精品意识,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率。强化协调沟通。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地沟通交流,现场征求人大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沟通交流,对难以落实的建议意见,在沟通中获得代表理解,;对于有分歧的,在交流中达成共识;对于不尽成熟的,在协商中逐步完善。强化合作办件。涉及到多个单位和乡镇的建议意见,各主办单位在建议办理中,主动增强与协办单位之间的合作意识,发挥好“主角”职能,做好协调事宜;协办单位也积极当好“配角”,充分配合、支持主办单位,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完成。强化督查问效。县政府办采取电话催办、发文督办、上门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加强对涉及单位办件情况的督促督查,督促各承办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按时按要求答复。

县政府副县长朱文华汇报办理工作推进情况

人大:强化督办,全程跟踪问效

建议意见交办后,县人大常委会适时通过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现场调研等方式,督导各承办单位主动作为,不推诿扯皮,不拖延推进,不敷衍了事,协调配合,确保办理工作实效。今年5月,芦山县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会,要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要重视“三个提高”,做到“三个讲清楚”,要重视“三个纳入”,做到“五个不放过”。6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强调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每一件代表建议意见办好办实,办成铁案,经得起代表和时间的检验,让代表真正满意,绝不能让代表“被满意”。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延伸跟踪督办,并随机抽取10%的建议意见,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在人代会上进行通报;要总结办理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大力宣传办理工作的典型事迹。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督办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98件代表建议意见已办结88件,办结率90%,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的87件,基本满意的1件。(芦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