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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人大常委会强化执法检查 助推《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9-06-26】 【字号: 】  【关闭此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实现扶贫攻坚决战决胜,确保全县已退出的63个贫困村、已脱贫的2.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退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汉源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执法检查。近期,常委会主任贺东风主持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市、县人大代表和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同志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罗国锦、罗全德带队,对汉源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双溪乡涂家村、清溪镇同心村、顺河乡管山村、富林镇前进等5个村50户贫困户为执法检查对象,于6月18日至21日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走访、查阅扶贫工作档案资料,随机选点、随机抽查、随机走访贫困户,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有”的脱贫标准对照检查,详细了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掌握贫困村工作开展情况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增添工作措施。

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汉源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进度安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汉源县采取多种形式,在“法制宣传月”、“10.17”国家扶贫日,进村入户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工作,并在每期的《汉源县脱贫攻坚动态》对《条例》分条进行宣传。截至目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印发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日历画报10000余份,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5000余份,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漫画版200余套,画报画册已经全部发放到贫困村和贫困户。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条例》的颁布施行,切实有效规范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标志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从法律层面对扶贫开发工作予以规范和固化,确保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既是建成小康社会所需,又是推进依法行政之要,更是群众所盼。二是攻坚克难确保2019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聚焦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汉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把“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与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统筹推进持续攻坚和防止返贫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巩固脱贫成效上,始终按照“产业稳收入、就业促增收、政策保兜底”的帮扶工作思路,将已脱贫户按照2018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分为普通监测户和重点监测户,分类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结合精准帮扶“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2014年以来的脱贫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因病、因灾、因学、因残等特殊困难致贫的贫困户,采取落实医疗救助、民政救助、教育扶贫、残疾人补贴等政策的形式分类进行帮扶,确保特殊困难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有保障,不断巩固脱贫成效,坚决防止出现返贫现象。紧盯脱贫难点,集中力量攻坚破难。针对剩余凉山自发搬迁9户50名贫困人口,汉源县严格对照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有”的脱贫标准,由各脱贫指标牵头部门会同相关乡镇集中力量对9户50名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底,着力产业就业发展等举措提高贫困群众收入,确保到9月底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3750元以上;并认真落实医疗、教育、住房等保障性政策,对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4户纳入危房改造;对无劳动能力并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兜底政策;对2户人居环境较差的纳入“四改三建三清”等,建立“指标补差台账”,逐项对标补短销号,为进一步做好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帮扶工作,制定《凉山自发搬迁贫困户联系帮扶工作方案》,对每户贫困户落实一个帮扶单位,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补齐指标短板,如期实现脱贫。加快项目实施,助力群众增收致富。按照省、市要求,各相关行业部门加大向上级部门的对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千方百计解决资金短板问题。制定《汉源县17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2019年17个扶贫专项计划投入1.33亿。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截至目前,共下达三批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2万元、下达项目47个,用于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人居环境提升等,目前各项目正按照程序组织实施,计划于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报账,确保完成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四项扶贫基金。截至目前,2019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548万元,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规模达751万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规模达3548.79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规模达700万元。三是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制定《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扶贫开发局、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脱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协调机构,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督导考核问效,推动汉源县脱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汉源县严格对照中央、国家、省、市各级督查、巡查、暗访等反馈脱贫攻坚方面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将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对各级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整改销号,同时,加大问题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将各级反馈问题全方位、无死角整改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今年,持续开展“月检查、月考核、月通报”制度,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已对13个乡镇21个贫困村、13个非贫困村开展了专项督查。针对发现问题,以点球的形式,将问题清单反馈给被督查乡镇和涉及帮扶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全面开展完成整改,进一步提升脱贫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执法检查组指出,2019年是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巩固提升已脱贫成效的关键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对存在的一是个别扶贫干部存在厌战懈怠情绪;二是帮扶工作深度不够,措施不到位;三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发展不平衡;四是内生动力发挥不足,感恩意识淡漠等困难和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检查组建议,各乡镇和职能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和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紧扣中央、省、市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进度安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推进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和脱贫对象巩固提升。进一步提高各级扶贫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克服畏难和厌战思想,增强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高度关注弱势贫困户群体收入保障,大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不断研究这部分人的收入保障措施,制定政府兜底补助增长机制,确保脱贫不反弹。探索改善住房和居住环境卫生的途径,确保贫困人口不掉队,不落下一户一人;三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和管理,确保阳光运行。加强同省、市行业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着力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贫困户人居环境;四要细化帮扶措施,提高脱贫质量。要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有”的脱贫标准,进一步下足绣花功夫,增添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因村施治、因户施策补齐短板和不足。巩固脱贫成效;五要加强宣传引导,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宣传教育引导困难群众自觉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和穷则思变的斗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增强致富达小康信心。(汉源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农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