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市人大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协调会后,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系统迎检工作。当日下午,局长于冀川召集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召开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题工作会,传达市人大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协调会精神,梳理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问题为导向,对标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主动衔接,全面自查,做好整改,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准备。
4月2日上午,市水利局紧急召开全市水利系统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赴四川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情况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系统迎检工作。各县区水利局长、分管局长,市水利局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会精神,梳理了全市水利系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县区对存在问题和短板进行了分析。
于冀川指出:一、强化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迎检。各县区要站在确保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在水利部门落地落实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二、突出部门重点,认真自查,迅速整改薄弱环节,健全档案资料,逐项抓落实,切实整改到位。一是认真梳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特别是要加强薄弱环节治理,进一步规范河长履职档案,全面检查河长公示牌,建立河道清四乱专项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河道管理。全面禁止河道采砂行为,全市所有河道采砂场严禁实施河道采砂作业,所有机具设备必须在4月5日前撤离河道管理范围。停止所有河道疏浚作业,从4月5日起,全市所有河段不得进行清淤、疏浚作业,所有人员、机具必须在此之前撤离河道管理范围,并对作业河段进行清理、平整,恢复河道自然景观。完善河道砂石管理制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切实维护河道砂石开采秩序。三是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四是强化安全各项工作。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做好安全监测预警演练,重点强化饮水安全保障,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水源水质日常监管。提前部署防汛工作,强化水库安全管理,更新安全度汛预案,开展安全演练,落实责任人,做好物资储备。(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