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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19-02-11】 【字号: 】  【关闭此页

2月1日,中共芦山县委召开第90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高永洪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宣传《条例》所做的工作及2019年贯彻实施工作安排,并提出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建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雅安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符合中央、省委对水环境保护立法要求,符合雅安市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芦山县建设生态标杆县的定位,符合雅安市及青衣江下游人民群众对青衣江保护的热切期盼,全县上下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深化融合。要加强《条例》的统筹学习,与环保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度融合,广学深悟,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找准支撑点,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和收集等媒介,积极宣传学习《条例》的情况。营造浓厚的学习、工作氛围,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三要突出重点,依法打击。要突出《条例》涉及重点领域的监管,依法打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条例》实施取得实效。

县政府副县长朱文华、尹清,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法工委、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发经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新广局、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县电视台等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芦山县人大常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