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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

 【发布日期:2018-04-10】 【字号: 】  【关闭此页

4月9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飞主持召开“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乡镇人大主席和市县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莉、副主任向福建参加座谈会。

会议组织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乡村振兴—我参与、我推动、我带头、我示范”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大家一致认为: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乡村振兴四我”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要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参与决策、桥梁纽带、监督协助、模范带头作用,为助推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与会人员结合实际,提出了明确参与什么、推动什么、怎样带头、如何示范等建议意见20余条。

会议强调:要明确开展此项活动是新时期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新载体,是对“三个一”争当“五员”、“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等活动的深化和拓展,是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的有力抓手。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倡导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乡村振兴四我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制定好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始终围绕县委确定的“乡村振兴十二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使活动更加贴近代表、贴近群众。三是要注重效果的体现,要把此项活动与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相结合,作为代表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以能设岗、以岗履职、以诺践行、以评促效”,真正让代表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开始,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凝聚智慧、汇聚合力。(石棉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