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曹建明王东明尹力参加审议并发言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王东明,省委副书记、省长、代表团副团长尹力参加审议并发言。
曹建明表示,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及时启动宪法修改工作,这是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英明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和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具有坚实的思想基础、实践基础、法理基础和群众基础,有利于宪法更加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下一步,要切实抓好颁布后的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深刻学习领会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学习领会宪法各项修改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努力。
王东明表示,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宪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次宪法修改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确保了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保证了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泛共识,集中反映了全党意志和人民期盼;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保持了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必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把实施宪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实。
尹力表示,完全赞同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并确立其指导地位,必将有力夯实全党全国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必将有力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将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必将有力指导新时代我国经济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本次代表大会后,我们将坚持把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依照宪法法律履职行权开展工作,带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审议中,徐延豪、陈文华、刘守民、叶壮、刘强、陈新有、何平、于会文、吴旭、刘超、王兆、杨克宁、赵萍、庹庆明、里赞、曾卿、杨先农、罗朝运等代表先后发言,表示完全赞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次宪法修改,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共识,在总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代表们表示,这次宪法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国家根本大法,必将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和加强国家领导体制;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规范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在宪法中及时写入实践形成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有利于充分发挥宪法作为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总依据的不可替代作用。
代表们表示,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原则和重点内容,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为顺利完成宪法修改作出应有贡献。要认真抓好颁布后的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尊崇和遵守宪法,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代表团副团长王雁飞、范锐平、王宁、陈文华、叶壮、刘作明参加审议。(四川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