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前往荥经县,就《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立法调研组先后到荥经县龙苍沟镇陶家坝新村聚居点、新添乡庙岗新村聚居点和附城乡南村坝村灾后重建新村调研,一路上看得认真、听得仔细、问得深入,详细了解了凤凰体育部分新村聚居点自管委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
在随后召开的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上,立法调研组还听取了凤凰体育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管理及其地方立法情况的汇报。立法调研组针对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议要在条例草案中体现农村社区这一概念,进一步明确法规的实施主体,再次梳理和细化新村聚居点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完善自管委的职责;要注重通过法规的制定来保护、支持新村聚居点的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引导和规范新村居民的行为习惯,真正使新村居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史志伦强调,这部条例草案不仅是雅安的首部实体法,也是一部立足雅安实际、具有雅安特色的法规,条例草案立好了将对全省的新村聚居点管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法制委将积极支持,全力以赴发挥好专家作用,保证条例草案的合法出台,并通过专家们的智慧,从技术层面上解决困扰雅安新村聚居点管理和发展存在的问题。
史志伦要求,雅安一定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三准则”,立好条例草案;要加快立法的进程,巩固灾后重建新路子、新机制下有益探索的成果,使它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同时,在下一步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妥善处理好合法性和改革探索实践的关系,立足自我管理,着力规范管理,健全机制体制,明确各方关系,来实现依法管理、推动自我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表示,雅安将进一步坚定信心,认真梳理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论证,完善和修改条例草案,力争早日制定好条例草案,使之顺利施行,促进和推动新村聚居点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吴志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罗强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法制委、法工委、雅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