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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出炉

 【发布日期:2013-03-22】 【字号: 】  【关闭此页

  ●垫底市县党政班子及成员一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调查采用分县随机抽样的方法,置信度为95% 

  ●共拨出25.3万个电话,完成有效样本36200个,高于一般民意调查成功率

  ●调查访问对象为城乡居民,85.8%的受访者对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有信心

  记者3月21日从省纪委、省监察厅获悉,2012年度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出炉。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2012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综合评价指数为82.99,较去年上半年提高0.24,较2011年提高1.28,呈持续上升趋势。本次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市(州)、最后三名的县(市、区)被取消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

  去年11月到12月,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对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12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民意调查。

  此次调查采用分县随机抽样的方法,置信度为95%。调查访问对象为当地城乡居民,共拨出25.3万个电话,完成有效样本36200个,访问成功率为14.3%,高于一般民意调查成功率。调查结果既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又反映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的期盼。

  调查显示,85.8%的受访者对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有信心。受访者认为当前最需要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预防措施、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方面着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全面加强社会评价结果的运用,我省将各市(州)、县(市、区)综合评价结果及排名印送各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将分项评价结果及排名情况印送当地党委、政府和纪委;同时将本次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市(州)、最后三名的县(市、区)被取消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

  据悉,对综合评价结果低于平均分值、排名靠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突出的市(州)、县(市、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函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出改进建议。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