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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制办在成都召开省政府2013年立法项目论证会

 【发布日期:2012-12-14】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2年12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成都召开了省政府2013年立法项目论证会,对拟列入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的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参加会议的有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邢泸生、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杨文,省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方光兴,以及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省人大、省政协有关专委会工作机构的同志,省级有关部门法规处的负责同志,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有关处负责同志。会议由省法制办副主任王彬主持。

  会上,省法制办相关处负责同志介绍了省政府2013年立法项目征集情况、前期开展的论证工作,以及有关立法项目的情况。参会的专家学者就明年的地方立法工作应当关注的重点、哪些项目急需列入立法计划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省法制办在会上进行了书面问卷调查,请参会专家对《拟列入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的项目》进行选项,选出赞成列入计划的项目。省人大法制委的邢泸生主任、省政协社法委的方光兴主任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

  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强调,做好立项论证工作是合理配置立法资源、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和基础。立法项目论证会是立项论证工作中重要和关键的一环,论证会的意见将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论证、科学筛选立法项目提供重要的参考。张渝田主任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做好201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一是政府立法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要尊重民意、尊重专家意见。二是出台项目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坚持少而精原则,不求数量,重点关注立法效果。四是制定项目原则上应当是2012年度较成熟的调研项目,调研论证充分,立法条件比较成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五是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与立、改、废相结合,优先保证清理后应修改和废止的项目,确保法制统一。法规规章修改工作要注重及时性,注意修订与修正相结合,内容上不追求大而全。此外,对清理后需要修改、目前尚未修改的省政府规章项目,拟在明年的立法计划中一并统筹考虑。最后,张主任对到会的领导和同志、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表示感谢!下一步,省法制办将结合公众网上投票意见、今天论证会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