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对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管理。记者4月7日从省外办了解到,除了通过这些正规劳务公司出国的务工者以外,还存在相当一部分经非法途径出国务工的“散兵游勇”。这些人员一旦在国外卷入劳务纠纷,只能由我国驻外国使领馆及属地外事部门介入协调解决。
“近年来我省此类纠纷每年大概有十起左右。”省外办国际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务工者往往是听信熟人老乡的“忽悠”,直接与非法劳务中介或用工方签订合同出国,最后得不偿失,身心都受到伤害。
现实和期望落差大,终止合同遭扣押
4月7日,省外办发布一则“我省公民海外安全提醒”,提醒我省劳务人员慎往俄罗斯远东地区务工。原来,前不久,我省某地的8名民工经某省外中介机构介绍,前往俄罗斯海参崴务工。民工们抵达工地后发现,当地工作环境、条件及待遇等与出国前介绍人的描述出入较大,立即反悔,要求与雇佣方终止合同回国,结果被雇佣方扣留护照,还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后经外事及属地相关部门多方协调,当事人无奈地向雇佣方交纳了赔偿金,几经周折才于近日陆续回国。
省外办提醒:部分务工者期望值过高,出国后一旦发现当地环境和待遇还不如国内,就反悔了想回来。此类劳务纠纷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一些邻国,包括中亚五国、俄罗斯、蒙古、巴基斯坦等。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务工环境其实赶不上国内,务工者在选择目的地时一定要慎重,不要听信熟人老乡胡乱吹嘘。
经非法中介派遣出国,维权无门
近期,我省某地数名农民工经国内某不法中介派遣,至巴基斯坦一矿区务工不久后,因种种原因致使无工可做。工人出国前所签合同中所承诺的待遇均无法兑现。后经省外办协调属地外办,并配合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多方沟通,工人们才安全返回国内。但由于当事人出国前未走正规渠道赴巴务工,回国后找不到非法中介,所欠半年以上的工资无法讨回。
省外办提醒:我们处理的劳务纠纷都是当事人未经正规渠道出国,而直接与一些非法中介或用工方签订合同。通过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出国,需要参加培训,向劳务公司缴纳相关费用,还要通过选拔。而通过非法中介,只要办旅游签证就能出国打工,虽然可节省一些费用和时间,但务工者自身的权益却无法保障。所以出国前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办理劳务签证,签正式劳务合同,避免发生劳务纠纷后维权无门。
进入高风险地区,被海盗劫持
近年来,东非某国通过颁布《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本国海洋权益的保护力度。因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我省某经商人员卷入非法捕鱼案,被该国判处监禁或巨额罚款。此外,在东非海域从事渔业捕捞极易成为海盗袭击对象。我省籍渔工在索马里及其附近海域从事捕捞活动时被海盗劫持事件时有发生。
省外办提醒:由于海外安全形势复杂,一些地区局势动荡,务工者的人身安全也存在一定风险。中东、非洲、南亚、南美的某些国家或局部地区安全风险较高。一定要注意外交部及省外办网站发布的海外安全提醒信息,尽量避开一些高风险地区,同时要了解前往务工国家的法律法规。(本报记者 刘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