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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温暖过冬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执行不力将被严格问责 叶壮主持召开三届市委常委会第63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4-01-11】 【字号: 】  【关闭此页

   

    昨日,省政府秘书长、市委书记叶壮主持召开三届市委常委会第63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四川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雅安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执行不力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强调,安全温暖过冬和灾后恢复重建事关灾区老百姓福祉,事关雅安发展振兴、奔康致富,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安全温暖过冬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执行不力的将被严格问责。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越良,市委副书记兰开驰,市委常委刘锐、赖荣、姜小林、戴华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市政协副主席张必达,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岑刚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凤凰体育安全温暖过冬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不能有丝毫放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已确定的时间节点,采取倒逼机制解决制约重建的重大瓶颈,有序有力、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重建项目,朝着让中央和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目标奋进。
  会议审议通过的《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村(社区)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参照执行。
  《办法》指出,在安全温暖过冬和“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照《办法》追究责任。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要求,“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在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中,违反集体决策制度、民主决策程序的,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后果的;在贯彻执行安全温暖过冬等重大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执行走样、落实不力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疏于管理、督查,或者对牵头、协助事务推诿扯皮,影响项目推进,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者造成其他损失浪费的;在补助资金发放中,不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和发放程序规定,不按规定的时间、阶段和标准拨付,造成不良后果的等14种情形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对违反《办法》的责任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告诫、诫勉、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辞退、解聘等处理。
  对违反《办法》的责任单位,除对单位予以问责外,还将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记者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