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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百人计划”申报启动

 【发布日期:2013-04-03】 【字号: 】  【关闭此页

  新增溯及既往项目,2009年1月1日前已全职回国来川的创新创业人才可申报纳入

  我省2013年度“百人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省委组织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近日下发通知,今年将继续实施“百人计划”长期项目(第五批)以及短期项目、青年项目、顶尖团队项目(第三批),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同时首次启动溯及既往项目,激励已引进人才更好地创新创业。

  2009年,我省启动“百人计划”,即长期项目,提出用5-10年分批引进并重点支持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2011年起拓展实施了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和顶尖团队项目。4年来,省“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累计投入近2.3亿元,分4批资助引进232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及9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提前完成既定目标。

  此次申报工作围绕推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饮料食品、油气化工、钒钛钢铁及稀土、能源电力、汽车制造等七大优势产业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创业人才和青年人才倾斜;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企业倾斜。

  本次申报新增了溯及既往项目,即2009年1月1日前已全职回国来川的创新创业人才,也可申报纳入。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溯及既往项目旨在鼓励支持更多高层次人才在四川干事创业。

  符合条件者可选择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青年项目、溯及既往项目、顶尖团队项目五个类型之一申报,根据行业归口或隶属关系,按程序向省级牵头部门或市(州)委组织部申报。已到岗的“千人计划”四川入选者,可根据情况申报“百人计划”长期、短期或青年项目。需破格推荐的人选,用人单位可单独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破格理由。

  本次申报要求长期项目、青年项目的申报人选应全职回国来川工作,其中,创业人才应在川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其余申报人选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协议),且签订时间在2009年1月1日后、2013年4月20日前。短期项目申报人选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川工作时间不低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对“百人计划”入选者,将授予四川省特聘专家称号,并在出入境与居留、资助、任职、薪酬、创新创业、税收、医疗和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评价激励等11个方面给予特殊待遇。凡入选长期项目和溯及既往项目的,省财政将给予100万元资金一次性资助;短期项目和青年项目入选者,将获得每人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顶尖团队入选者,将给予每个团队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安微 记者 周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