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函[2013]4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叶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赵坚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李柏云、敬全林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顾问;
黄昌明为四川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兼);
王建军为四川省公务员局局长(兼);
刘中伯为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郑莉、戴绍泉、易军、余先河为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黄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
徐朝晖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
胡晓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
程鹏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主任。
免去:
于伟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孙继昌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翁蔚祥、蒋先继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顾问职务;
杨苏萍的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职务;
赵爱明的四川省国资委主任职务;
徐波的四川省预防腐败局局长职务;
叶壮的四川省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姚斌的四川省宗教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0日
川府函[2013]43号
省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决定:
聘任陈保明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任期五年。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0日
川府函[2013]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刘国强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