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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市原市委书记被控受贿423次

 【发布日期:2010-04-22】 【字号: 】  【关闭此页

 
 
  《法治周末》记者在梳理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松坚的公诉书时发现,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明光市原市委书记张松坚在1997年至2008年任职期间,先后423次收受162名党政干部和企业人员贿赂款物435万多元,平均不到10天就受贿一次,10万元以上的有10次

  法治周末记者 韦文洁 法治周末通讯员 王来勇

  曾经以“我收钱要有由头”这句口头禅而闻名的安徽省明光市原市委书记张松坚,现在最怕听到的却是这个“钱”字。如果不是因为钱的诱惑,把权力变成生财之道,他也不会从昔日的市委书记,变成今天淮南市看守所里一位穿红马甲的被告人。

  4月13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松坚受贿一案。庭审中,张松坚矢口否认自己任职期间有任何受贿行为,并将之前口供全部推翻。面对法庭,他辩称公诉机关对自己提出的400多起受贿行为纯属子虚乌有,同时多达361名证人对此案的证言、书证全是假证。

  三大节日受贿220万元

  通过长达一周的调查,《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张松坚11年的受贿史中,前6年收受的贿赂款物18万余元,竟不及后5年的二十分之一。而使他的生财之道从低谷走向高峰的这5年,正是他任职市委书记期间。

  2003年3月,50岁的张松坚由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南谯区区委书记一职,调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明光市市委书记。

  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中可以看出,在任明光市市委书记的这5年时间里,向他送钱送物的各色人等,可谓“车如流水马如龙”。最为明显的是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这三大节日。

  2006年和2007年端午节,张松坚进账21万余元;2003年至2007年这5个中秋节,张松坚进账42万余元;2004年至2008年的5个春节,张松坚进账高达156万余元。

  张松坚仅在这三个节日,便收到220笔礼金,近220万元,平均每个节日14万余元。此外,在2006年国庆节,他还收到一笔20万元的礼金。

  不仅过节成了收钱的“黄金季节”,2007年年初,张松坚生病住院期间,还收到9笔共计2.3万元的礼金。

  据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松坚几乎走到哪里,就收到哪里。不仅包括他的办公室,在明光市公安局的住处、滁州市家中、滁州市政府附近,还有宾馆、酒店、医院、餐厅、外出考察途中,甚至下乡检查防汛工作、在安徽省人代会召开时所住的房间内,都无一不成了他受贿的地方。

  张松坚收受的礼金,多则20万元,少则800元,次数高达数百次,一律来者不拒。除现金外,还有大量的香烟、衣服、购物卡等。而行贿者的方式更是五花八门,有人竟把数万元现金藏于茶叶盒内。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张松坚在明光市收受的410多万元中,有一半来自当地出手宽绰的企业家。

  仅明光市华亚加亚工业园某董事长、明光某酒业公司董事长等9名企业人员就送给他人民币208万元,购物卡2万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些老板送钱的理由不外乎在“土地征用、变更、转让、拍卖,林地置换、工厂改制、企业安置、税收协调”等方面请张疏通。甚至连张松坚到“工地视察、参加大楼开工典礼”,也少不了有钱进账。

  29个市府部门27个涉案

  张松坚在明光市收受的204.9万元、购物卡2.1万元中,涉及到的官员人数多达132人。

  在132名行贿者中,有81人是为了提拔升迁。其中大部分则是从副科到正科、副书记(副局长)到乡镇长(局长)、乡镇长到书记。

  这其中有4人由正科升到副处。原泊岗乡乡长丁宏利分6次送给张松坚13万元现金后,一路高升至乡党委书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原泊岗乡副书记马正分4次给张松坚送现金4万元后,在张松坚的关照下,当选为明光市副市长。这些行贿者所送钱款从2000元至十几万元不等。

  还有的送钱是为了在职务上得到关照。14个向张松坚行贿的官员当中,桥头镇党委书记包守兵分15次给张松坚送去现金7.3万元;财政局局长王立炯分11次给张松坚送现金3.5万元;原招信镇书记李传兴为了得到张松坚的关照,分6次给张松坚送现金3.3万元……这些行贿官员少则5000元,多则7万多元。

  工作调动在送钱由头中名列第三位。13位官员为工作调动,总计向张行贿16.7万元。原市文联主席华文帮为了感谢张松坚将其调任明光市某局局长,送现金1万元。

  此外,有8位行贿的官员是为了从基层乡镇回城或调到市直机关工作,分别向张送上了2000元至1.5万元的现金;有7人则是为了原职留任,分别向张送上了5000元至2.6万元的红包;有5人是为了缓和与张松坚的紧张关系,分别向他送上了5000元至3万元的款物;市人民医院的两位医生因张松坚帮其解决了儿子、媳妇等人的工作问题,各向其送感谢费1万元;而人事局局长郁从喜则是为了能兼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送给张松坚现金1万元。

  没有受贿由头也会弄出由头

  据淮南市反贪局办案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在明光市,只要“有收钱的由头”,有人送钱来张松坚就敢收。最让人难以想像的是,之前的张松坚,为别人办了事,是连鸡蛋都不敢收的。

  在张松坚写的《我是怎么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材料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他当常务副区长时,有一个农村小孩毕业分配条件差一点,他仍给分配了工作。后来这个农村孩子就给他提了一篮子鸡蛋、两只鸡来感谢他,他都没敢收。

  刚开始走上领导岗位时,他也对这些贪污受贿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并且在大会小会上不忘给大家敲警钟。但时间一长,他也开始收钱了。不过他有个底线,不超过1000元。即便人家给他1000元,他也要退回去一两百元。为什么要退呢?因为张松坚知道,5000元以上,是属于涉嫌犯罪,2000元以内属于涉嫌违纪。收受一两千元钱是礼金,但是数额大了,就是受贿。

  这时候他还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敢突破这个底线。但成为明光市市委书记后,一旦脱离了监管,成了一言堂,他受贿的数额便逐步提高,最后发展成几十万元的巨款照拿不误。

  张松坚到明光市后,“动”了三次干部。一次是换届;第二次是撤区并乡,把24个乡镇并成17个乡镇;第三次说要把更多干部下放到基层去。在这三次“动”干部的过程当中,他就利用市委书记的权力,为他们的升迁、调整“做贡献”。

  因为给别人帮了忙,他便有了收“感谢费”的由头。即使没有由头,张松坚也会想出一个由头来。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除收受“感谢费”之外,张松坚还不乏以“女儿上大学请客开销、看牙病”向别人索要钱财。有一次,他以家里装修为由,给一位石英矿老板打电话,找对方“借”5万块钱。老板自然也明白此“借”是有去无回的,但还是马上提了5万元现金送到他办公室。

  在想不出由头来的时候,张松坚还有更绝妙的一招。

  办案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明光市有一个很重要的局,市里任命的局长,要通过滁州市批准才生效。但滁州市批准之后,他故意压着不发这个文件。造成该干部认为此事在上面被卡住了,心里着急,不得不去找张松坚,请他到上面再催一催,然后他又以“帮忙”的名义收受了该干部1万元,这才把文件发下去。

  张松坚的这种生财之道,在这位反贪人员的眼中,已经变成“勒索欺诈”。

  坚称受冤反复翻供

  “我这个案件是百分之百的冤假错案,我绝对没有受贿。”张松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他收受的是礼金,不是受贿。他担任了12年的主要领导,每次收的都是几百元钱,一共才十来万块钱。

  至于对干部的任命,张松坚认为全部按照程序公开透明办理的。都是统一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考核,最后实行票决制,才形成组织意见。

  对张松坚的上述说法,办案人员在滁州地区调查时发现,对张松坚的评价是:初到明光市时,当地的经济状况非常差,在他的领导之下,几年之后,当地的经济已经有了起色,工业、农业等领域都可圈可点。

  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问题也出来了。作为明光市的市委书记,没有他说话,谁说了都不算,特别是在土地征用、企业改制、人事调整等方面,一向专横跋扈。因为他是滁州市人大副主任兼明光市市委书记,没有人敢批评他,缺少了制约的因素,使他脱离了监管,导致他走向犯罪的道路。

  庭审中,张松坚声称,起诉书上说的全都是子虚乌有。自己当时是在迫于压力才“胡编乱造”出400多起受贿行为。说自己从2008年被“双规”至今,三次招供中两次翻供,并坚称检察机关提供的361位证人全都是在作假证。

  对此说法,公诉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他们第一次审讯的时候,张松坚并不打算供述。经过他们的反复教育,张松坚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给党和国家带来了损害,开始有些愧疚。同时也觉得,自己毕竟是一个市委书记,如果能交代清楚的话,也许政府能网开一面。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包括收受每笔贿赂的因果关系。但当他看到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自己的一些设想不能实现,又下决心对抗法律,反复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