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增加扣分规则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