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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主持香港特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第一次全会

 【发布日期:2012-11-23】 【字号: 】  【关闭此页
  新华社香港11月22日电 (记者刘欢、 林建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22日在香港举行,选举会议成员1274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分发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来港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建国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向各位选举会议成员问好并对他们积极出席会议表示感谢。
  在介绍了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后,李建国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香港回归祖国以后,广大香港同胞既有权依法参加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各项事务的管理,也有权依法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这是香港同胞摆脱殖民统治、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两制”的重要体现。
  李建国指出,香港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先后选举产生的九届、十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过去的15年,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富有开创性而又务实的履职活动,已经成为“一国两制”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做好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基本法,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信大家会以对国家和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选举工作搞好。
  李建国说,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同时,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香港前三次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是成功的,选出的代表是符合要求的。我相信,在前三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大家这次一定不辜负全国人民的期望,不辜负广大香港同胞的期望,把真正拥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的人士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李建国强调,香港回归祖国15年来,“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香港同胞当家作主,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刚刚胜利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盛会。十八大报告对港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部署。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对于继续成功地把“一国两制”事业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希望大家心系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福祉,不负众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这次选举任务。
  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经过表决,推选出由丁午寿、刘汉铨、李家祥、李嘉诚、杨孙西、吴光正、余国春、沈雪明、张学明、陈永棋、林淑仪、袁武、黄宜弘、黄英豪、梁振英、董建华、曾荫权、廖长城、谭耀宗等19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的香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
  会议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按照选举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36名;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