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审议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大影响和意义,为实施《民事诉讼法》作好准备。二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协商,在原有会签文件的基础上,就再审检察建议方式启动再审程序、诉讼程序监督和执行程序监督等方面不断补充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督促起诉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常规宣传、特定环节宣传、检察联络点宣传和社会舆论工具宣传四种方式相结合,突出重点内容,注重宣传效果。四是着力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各种培训和实践操作,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五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县(区)院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汇报情况,使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更加完善,实效更加明显,工作更加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