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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贯彻《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4-09】 【字号: 】  【关闭此页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贯彻《雅安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结合凤凰体育加快推进法治雅安、平安雅安建设进程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是人大常委会工作必须始终不渝遵循的政治原则。要进一步深化认识,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坚持常委会党组向党委的请示汇报制度,贯彻党委决策。在市委重视和支持下,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敢于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将党委主张和人民意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从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

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大的职权来自于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负责,受人民群众监督,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维护雅安长远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主动向人民群众负责的统一,把开展工作、作出决议建立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的基础之上,进一步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民权,客观反映民意。

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法制原则。人大工作要充分体现依法履职的特点,把依法行使职权与推进依法治市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始终坚持集体行权的原则,坚持集体讨论问题,对列入议程的议题,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在需要作决议时,每个组成人员都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三)总体目标

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人事任免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市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四)规范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完善配合上级人大法律法规立法征求意见制度,健全专家论证、调研座谈、代表建议机制,深入研究和形成法律法规条例(草案)与雅安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福祉相符合的修改意见。

(五)履行重大事项决定职能。研究制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的规定,界定重大事项范围,严格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流程。在关乎雅安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出台前,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切实把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机结合,促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和科学化。常委会要围绕市委的部署和本市中心工作,每年选择确定若干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的议题,经过讨论作出决议或者决定

(六)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切实督促宪法及中共雅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每年选择若干群众反映强烈或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进行调查和检查,切实掌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撰写执法检查报告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意见,适时组织督查或者跟踪检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认真组织开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人代会期间,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全市改革、发展大计,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人代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适时听取和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

(八)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推动政府严格依法行政,逐步实现行政程序、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政府招标采购、政府投资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和政府内部管理制度化。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的监督。定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审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解决,提高执法司法信息化水平,落实执法司法便民措施,积极配合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依法对审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监督。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督促其认真查处并依法纠正错案

(九)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探索开展质询、询问工作。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监督,认真做好县(区)重建督导工作,适时听取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情况,推进廉洁重建。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建立健全计划、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的机制和方法,探索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审查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监督支持审计部门依法行使审计职能,每年听取和审议审计部门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强化对城乡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资源开发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推动建设生态城市。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

(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按照监督法和四川省监督法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对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相关文件认真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十一)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水平。督促各部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责任制,及时组织学习培训,使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努力促进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十二)依法选举、任免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辞职规定以及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做好党委提名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衔接,依法选举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把领导干部是否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实绩作为选举、任免的重要标准,坚持任职承诺、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规范任前材料审查、任时发言答询、任后监督考核程序增强人事任免工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选举、任命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为雅安改革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十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重要作用。通过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等方式,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人代会期间,充分尊重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主体的作用。人代会闭会期间,采取各种方式听取代表对依法治市工作和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深化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作用,在为民办实事中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民履职宗旨,展示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大地位、作用、性质的认识

(十四)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办理制度机制,强化办理情况督促检查,有效解决承办部门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对人大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书面意见处理结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重新处理并答复代表,暂无条件办理的,要向代表作出说明

(十五)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通过信访渠道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倾听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信访工作在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等职权中的作用

三、完善保障机制

(十六)思想保障。加强党组的思想建设,坚持常委会法制讲座、常委会(党组)定期学习新颁法律法规制度,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加强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进一步改进人大调研和宣传工作

(十七)制度保障。完善《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增强人大工作制度运行的质量与效益。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适时听取“一府两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推进依法治市相关决议、决定,督促“一府两院”贯彻实施。建立市县两级人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县(区)人大开展依法治理监督工作

(十八)队伍保障。建立健全人大机关人才引进交流机制和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市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在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十九)组织保障。加强党组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对党委决策的核心保证作用和对人大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成立常委会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为副组长,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并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计划,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