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2—2026年)
(2022年10月26日雅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按照《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届第一年度制定本届任期内的立法规划。按照立法任务的轻重缓急,突出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立足雅安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推动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本立法规划是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安排,主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度的立法计划来逐年推进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根据客观情况,从立法规划中选择法规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实施。
在本立法规划实施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市委对立法工作的立改废释意见建议和国家、省上位法修改及宏观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法规适用的客观环境变化,对列入立法规划的法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项目以年度立法计划报市委审定。
此次纳入立法规划的法规项目共7件,具体如下:
一、 城乡建设与管理类(5件)
(一)《雅安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险若干规定》
(二)《雅安市乡村民宿管理条例》
(三)《雅安市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若干规定》
(四)《雅安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五)《雅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
二、环境保护类(2件)
(一)《雅安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若干规定》(二)《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