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雅明为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哲信、王 琼(女)为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吴雅明的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哲信的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 琼(女)的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卯 辉为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向东(女)为雅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景峰为雅安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景峰的雅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柴 渝的雅安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亚峰的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宗华的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 薇(女)的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