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6日在雅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召开,26日9:00举行开幕式,27日14:3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28日14:00举行闭幕会。
1月25日(十二月二十) 星期五 四届第九十六期
> 生命有如铁砧,愈被敲打,愈能发出火花。 —— 伽利略
两会天气:26日,周六,阴转多云,气温9/5℃,微风,空气质量优;27日,周日,小雨转阴,气温9/5℃,微风,空气质量优;28日,周一,小雨,气温9/6℃,微风,空气质量优。
【雅安两会】
◆ 1月23日,兰开驰、邹瑾率队查看“两会”代表委员集中视察活动点位情况。雅安市“两会”召开在即,为让各位代表和委员充分了解雅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拟在“两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委员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集中视察,在前期精心选取视察点位及视察路线的基础上,市委书记兰开驰,市委副书记、市长邹瑾率队,现场查看了各点位情况,并对交通组织、线路安排、点位介绍等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精细工作,确保代表集中视察活动圆满顺利、取得实效。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吴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勇,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同考察。
◆ 1月23日,吴志君一行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场检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雅安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26-28日在雅安召开。为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荣可率领相关人员来到会议主会场和代表驻地检查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代表驻地雨都酒店、倍特星月酒店、逐一检查了餐厅、客房和会场等处,详细了解安全保卫、饮食准备、住宿安排、会场布置、后勤保障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就一些细节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随后,检查组来到大会主会场检查各项工作,要求会场安排从细节入手,精益求精,注重团结合作,保证现场标牌无误,环境整洁,各尽其责。从检查情况看,主会场和各代表驻地都为迎接会议的召开做了精心准备,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基本就绪。检查组强调,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在即,大家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以重视,精心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要把好源头,把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一丝不苟地做好会务、餐饮、住宿等服务保障工作;要强化责任、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和责任落实,使代表可以集中精力开好大会;要倡导节俭办会,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以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为大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 1月24日,市人大财经委召开计划和预算联络员培训会。雅安市第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于1月26-28日召开,为进一步提高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查监督的质量,市人大财经委召开各代表团计划和预算联络员培训会。会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分别就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解读说明。会议期间,计划和预算联络员还就报告中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相关部门作出了解答。会议要求,代表联络员在本团代表审议报告时,要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做好解读和辅导工作,确保大会对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的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大财经委部分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 1月24日,参加“两会”人大代表报到。出席会议的代表承载着全市各县区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心声,满怀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着参政议政的热情,陆续来到会议驻地报到。签到、发证件、领文件、办理入住手续……大会各工作组分工明确,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秩序井然。此外,会议的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也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人大代表:通过两会平台,传递百姓心声,肩负人民的重托,出席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代表们陆续抵达驻地报到。
【人大新闻】
◆ 1月21日,凤凰体育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杨兴品、刘平,秘书长罗强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开慧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邹瑾提请的任免议案并作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罗强宣读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议案并作说明,拟任命人员作了任职承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程福德辞去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吴志君、刘平、冯贵强、谭克强、张强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定,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雅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赵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袁彩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学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剑飞,市人大专委员会成员、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常委会各项议程结束后,李伊林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 1月21日,凤凰体育召开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召开凤凰体育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杨兴品、刘平,秘书长罗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传达了市委有关人事事项的通知;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议案,市人民政府市长邹瑾提请的任免议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接受吴志君、刘平、冯贵强、谭克强、张强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接受程福德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的议案,《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议案,《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的议案,《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建议(草案)》的议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审查<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备案报告的说明、关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情况的说明、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建议议程、会期、日程及列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 1月24日,李勇到荥经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勇到荥经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部分老党员、困难党员、贫困户、人才代表,为他们送去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新春的祝福。在天凤乡石泉村,李勇走访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慰问了老党员石文通,详细了解老人身体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向老人表达节日的慰问和祝福,同时嘱咐他要保重身体,叮嘱乡镇干部要关心关爱老党员,切实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老人更好地安享晚年。在六合乡古城村,李勇还看望了所联系的科技人才、曾氏砂器的负责人曾庆红,为他送上新春祝福和慰问品,鼓励曾庆红立足自身优势和文化产业发展,把黑砂产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做出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郑乔、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川等陪同走访、慰问。
【县区动态】
◆ 芦山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建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县委指出,2018年,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芦山发展振兴大局和县委中心工作,工作有创新、有特色,自身建设出实招、见实效,显现了新气象、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新突破,为加快芦山建成灾区绿色发展振兴示范县作出了积极贡献。县委强调,一要特别讲政治;二要特别讲大局;三要特别讲纪律,在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中压实主体责任。
◆ 1月23日,石棉县人大常委会集体约谈部分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石棉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测评办法》规定,石棉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对满意率80%以下的排名后三位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就改进工作交换意见。会上,3名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测评结果谈认识、说原因、找对策。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结合测评结果,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克服思想障碍,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振奋精神、研究对策。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提出希望,3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当场作出郑重承诺。
【法律法规】
◆ 监察法释义五十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合作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在反腐败执法、引渡、司法协助、被判刑人的移管、资产追回和信息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本条是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合作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协调国内有关方面开展反腐败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促进我国反腐败国际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释义】
本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即国家监察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六大领域。
一是“反腐败执法”合作,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在调查腐败案件、抓捕外逃涉案人等方面开展的合作,如公安机关协调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二是“引渡”,是指根据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或以互惠为基础,向外逃涉案人所在地国提出请求,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给国内进行追诉和处罚。三是“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或以互惠为基础,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之间,在对条约或协定等所涵盖的犯罪进行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司法方面的协助。四是“被判刑人的移管”,是指外逃人员所在国依据本国法和我们提供的证据,对我国外逃人员进行定罪判刑后,将该外逃人员移交我国服刑。五是“资产追回”,是指对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通过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合作,追回犯罪资产。六是“信息交流”,是指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之间,发展和共享有关腐败的统计数字、分析性专门知识和资料,以及有关预防和打击腐败最佳做法的资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反腐败国际合作方式包括双边合作和多边合作两种。
一是双边合作。“双边反腐败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某一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签署的反腐败国际条约,如《中泰引渡条约》。我国开展反腐败双边合作的形式主要有:建立反腐败交流合作关系、签署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反腐败合作纳入战略与经济对话、签署反腐败经验交流与互学互鉴的合作协议等。
二是多边合作。“多边反腐败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签署的反腐败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迄今为止,我国参与了15个国际反腐败多边机制,如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国际反腐败学院、金砖国家反腐败合作机制、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理事会等。(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 监察法释义五十二: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一)对于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逃匿到国(境)外,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合作,追捕归案;
(二)向赃款赃物所在国请求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
(三)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在调查案件过程中设置防逃程序。
【释义】
本条是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规定。
规定本条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职责,推动国内有关单位积极履行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职责。
本条分为三项。第一项规定了“追逃”。“反腐败国际追逃”,是指对于逃匿到国(境)外的涉嫌重大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掌握证据比较确凿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境外追逃工作将其追捕归案。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引渡是利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开展境外追逃的正式渠道和理想方式,遣返、劝返、异地起诉等是引渡之外的替代措施。
一是引渡,是指根据双边条约、多边条约或以互惠为基础,向外逃涉案人所在地国提出请求,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给国内进行追诉和处罚。引渡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当前的主要原则有: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条约前置主义。
二是遣返,又称移民法遣返,是指由我国向外逃所在地国提供外逃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和伪造护照等虚假身份情况,让所在地国根据移民法规,剥夺其居留地位并强制遣返至我国或第三国。
三是异地起诉,是指在我国无法行使管辖权时,通过让渡管辖权给外逃所在地国,支持外逃所在地国依据本地法律和我们提供的证据,对我国外逃人员进行定罪判刑。外逃人员被定罪判刑后,往往会被强制遣返,届时可将其递解回国接受法律制裁。
四是劝返,是指对外逃人员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追诉、审判或执行刑罚。劝返是一项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手段是对犯罪嫌疑人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承诺从轻处理条件,促使其心理上发生根本转变。
五是非常规措施。比较常见的有两种,(1)绑架,采用绑架的手段将在逃人员缉捕回国;(2)诱捕,将犯罪嫌疑人引诱到诱骗国境内、国际公海、国际空域或有引渡条约的第三国,然后进行逮捕或引渡。由于未经主权国家的批准擅自开展调查活动,会触犯所在地国家刑事法律,构成非法拘禁罪或绑架罪,引发外交纠纷,因此,实践中,绑架或诱捕手段很少使用。
第二项规定了“追赃”。“反腐败国际追赃”,是指对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通过提请赃款赃物所在国查询、冻结、扣押、没收、追缴、返还涉案资产,追回犯罪资产。具体而言,开展追赃国际合作的手段主要有:
一是在开展引渡、遣返等追逃合作的同时,随附请求移交赃款赃物。针对携款外逃的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我国依据双边引渡条约或多边含有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或互惠原则,向嫌犯所在地国提出引渡请求时,一般情况下都会随附提出“移交赃款赃物”的请求,或在引渡的同时开展追赃国际合作。
二是协助赃款赃物所在地国根据其国内法启动追缴程序,然后予以没收和返还。西方国家大多详细规定了犯罪所得没收制度和资产返还程序,美国除刑事没收外,还设有不以刑事定罪为前提条件的民事没收制度。实践中,没收返还的范围还可及于犯罪所得或价值相当的财产、犯罪资产、设备或其他工具。
三是受害人或受害单位在赃款赃物所在地国,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追回犯罪资产。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因贪污、挪用公款、侵占等犯罪遭受物质损害的受害人(或单位),针对其受到损失的财产部分,有权以民事原告的身份向法院对侵权人(以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等)提起财产侵权或确权的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被告返还侵权之物或赔偿损失。
四是在我国国内启动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由法院作出没收判决后,请求赃款赃物所在地国予以承认与执行。刑事诉讼法设定了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规定犯罪嫌疑人逃匿或死亡,可由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作出没收裁定,然后请求涉案资产所在地国予以承认和执行。
第三项规定了“防逃”。“防逃”,是指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干部监督,查询、监控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出国(境)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完善防逃措施,防止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外逃。“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要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做好防逃工作,建立健全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关组织和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把功夫下在平时,关口前移,做好预防工作。要及时掌握公职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了解最新动态,对关键岗位人员多警醒,对苗头性问题多过问,对有外逃倾向的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完善防逃措施,筑牢防逃堤坝。要严格执行公职人员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裸官”清理,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监察机关、执法和司法机关查办案件要设置防逃程序,不能在立案前出现管控“真空”。对重点对象要及时采取监控措施,让企图外逃分子“触网”回头。要加强反洗钱工作,切断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冻结腐败分子在国内的动产不动产,堵住赃款外流渠道。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被调查人外逃、赃款赃物转移,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都有责任。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防逃各项任务部署。发现有严重职务违法犯罪情节的公职人员企图外逃要立即报告、迅速处置,该采取措施的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该立案调查的就要尽快调查。如果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或采取措施不及时,都是失职失责,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涉及面广、工作复杂,需要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发挥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尤其是防逃工作,国内各相关单位不能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发现公职人员可能外逃蛛丝马迹的,应当及时启动防范措施。(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
【人大知识】
◆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人大代表,是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生活百科】
◆ 如何正确应对高血压?
对待高血压,最主要的在于早期预防和治疗,高血压病人应在饮食和生活上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饮食。高血压病人饮食应遵循低盐、低脂、低热量原则,并注意饮食结构合理搭配,多吃蔬菜水果,芹菜就是不错的选择。
2、戒烟。研究证明,吸一支烟后,心率每分钟可增加5~20次,收缩压增加10~25毫米汞柱,这是因为香烟中的尼古丁会兴奋中枢神经和交感神经,使心率加快,同时也会促使肾上腺释放大量儿茶酚胺,导致小动脉收缩,血压升高。
3、限酒。大量数据表明,饮酒量的多少与血压水平呈正性线性相关。另外,酗酒能够增加人群中高血压发病的危险性。尤其是中年人,更应该适量饮酒,最好是戒酒,因为饮酒对身体毫无益处。
4、坚持运动。运动训练一向被认为是防治高血压非常重要的有效手段。早在1988年,美国高血压联合会议即正式确立了运动疗法为高血压综合治疗的方法之一。适合高血压患者的运动有步行、慢跑、骑自行车、打太极拳等,运动以中低强度为宜,运动时不可空腹或过饱。
5、保持情绪稳定。情绪的激动或焦躁都会造成血压升高,因此高血压病人应该培养对环境和社会的良好适应能力,避免情绪激动及过度紧张、焦虑,避免发脾气,维持情绪稳定。
6、坚持用药。以上说的那些都是日常生活的注意事项,是基本要求,而要控制高血压,需要坚持服用降压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心脑血管意外,防止高血压肾病等并发症的发生。
请记住,服药期间切勿自行断药或换药,应定期复查,根据专业医生建议调整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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