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五月十八) 星期五 第三十期
>> 人类的全部历史都告诫有智慧的人,不要笃信时运,而应坚信思想。 —— 爱献生
[导读]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 全省进入主汛期 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 雅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法专题讲座
>>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 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纪念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
>> 荥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水土保持法》贯彻情况
>> 石棉县第15届人大代表安顺乡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
>> 为什么代表法不规定代表条件?
>> 夏季养生 睡好子午觉至关重要
【要闻聚焦】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二、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
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委员,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组织。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分别组织。
七、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任命机关组织。
八、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决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九、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决定制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本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全省进入主汛期 要切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7月1日起,全省将进入主汛期,是防汛减灾工作的紧要关头。昨(29)日,全省主汛期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思想再动员、工作再部署、措施再细化,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即将到来的主汛期,属于我省强降雨频繁、山洪地质灾害高发的危险期,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在思想上再动员,以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举措,把防汛抗洪作为关系群众安危的生命工程。要立足重点、立足基层,在责任上再落实,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度汛安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各类涉水工程安全、城镇防洪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灾害防御工作;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措施上再细化,加强会商研判、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抢险、科学调度、物资储备,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把各项安全度汛工作落到实处。 (雅安日报)
【人大新闻】
◆ 雅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6月29日至30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首成、朱玉贵、宋德全、李荣、吴志君、李勇,秘书长罗强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关于接受宋德全辞去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卯辉辞去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上,市人民政府市长兰开驰宣读了其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作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学东宣读了检察长杨立提请的免职议案并作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拟任命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拟任命人员在会上作了任职承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旭受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卫计事业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审议意见。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全市教育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关于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意见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结束后,李伊林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春模,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专委会委员和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副主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李毅,两名驻雅省人大代表,8名驻雨城、天全、汉源的市三届人大代表,两名乡镇人大主席应邀列席会议。(文字:雅安日报,图片:办公室)
◆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法专题讲座
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法专题讲座,特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就“深入学习立法法,依法行使立法权”作专题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副主任李首成、朱玉贵、宋德全、李荣、吴志君、李勇,秘书长罗强出席讲座。吴志君主持。
田万国长期在省人大工作,并从事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立法经验丰富,他从基本的立法体系、立法的程序、新立法法的主要亮点等方面讲述了如何深入学习立法法,依法行使立法权。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管法的法”。我国现行立法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也是中国15年来首次修改立法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依法治国、立法先行。新立法法修改后,包括雅安在内的284个设区的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其对凤凰体育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意义重大。当前,凤凰体育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打硬仗、补欠账”的关键时期,灾后恢复重建以地方为主体的首创之路、生态立市的鲜明特色和独特历史文化保护的艰巨任务,无不要求大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探索出一条符合雅安地方特色的发展之路。新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与雅安地方特色高度契合,将为凤凰体育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契机和保障。
整个讲座主题明确、观点鲜明,对凤凰体育今后的立法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市长徐旭,“一府两院”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和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副主任及科级干部,列席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驻雅省人大代表和市三届人大代表参加讲座。(雅安日报)
◆ 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党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于凤凰体育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使其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法律效力,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确保党委决策得到贯彻,人民意志得以实现。
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善民生,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把握群众所盼所忧,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审议、讨论了凤凰体育经济、城市建设与管理、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一系列重要事项,有的还依法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对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雅安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如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重点交通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坚持急事急办原则,集中工作力量,组织集体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后按法定程序召开常委会会议,由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保证市委决策得以正确实施,凸显人民群众管理地方事务的主体地位。
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让市人大常委会一班人迫切地感受到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规范,缺乏严格的操作程序,已成为影响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的重要因素。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使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度化、规范化,亟需破解。
为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更有力地助推全市民主法治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有章可循,2015年6月30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遵照相关法律,立足雅安实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历时三年,学习借鉴省内外多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规定,前后征求到修改意见150余条,并采纳100余条,历经13次修改完善,终成其稿。《规定》清晰表述了制定的宗旨和依据、适用范围、讨论决定的基本原则,明确界定了重大事项范围,细致描述了重大事项提请审议方式、程序、时限及审议后的处理规定。此外,《规定》还提出了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或报告内容要求,规定了报送和审议时限要求以及越权擅自作出决定或不报告等情形的处理方式等内容。
重大事项范围的界定是《规定》的基础和核心,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就是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权力清单”,权责清楚,执行才能有的放矢。经过反复斟酌、权衡,《规定》界定重大事项以列举方式为主,以概括方式为辅:如“根据市委重大部署和建议,需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的事项”“城市总体规划和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及总体布局等方面规划的重大变更方案”这些凡是各方面认识比较一致、能够列举的事项,尽可能加以列举,使规定更有可操作性。如“对环境和资源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情况”这些难尽事项则通过概性的内容加以规定,使规定更具全面性,不遗不漏。此外,在列举重大事项时,《规定》还特别注意处理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和任免权的关系,凡属地方性法规制定与修改事项、监督工作和人事任免事项等原则上不列入重大事项范围,从源头上避免职权交叉错位,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界定明确、职责清晰、程序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价值在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用好、用实重大事项决定权,实现重大事项决定权由虚到实的转变,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刚性。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和决定的形式,对雅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对决议和决定的落实情况,是反映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否做实的重要标志。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监督权的行使,通过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情况汇报等形式,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决定和决议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检查督办,防止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不执行,提出的审议意见不认真研究处理的,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监督手段,严格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行使监督权来保障决定权的行使,以行使决定权来促进监督权的落实,变“像皮图章”为“监督钢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大决议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办公室)
◆ 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6月30日,雅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这是继2001年该《任免办法》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改。
为更好实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实现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和体现人民意愿统一,根据“四个全面”新要求和人大工作新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去年下半年决定对《任免办法》进行修改,上报市委被并被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根据党组安排,牵头广泛征求“一府两院”、党委组织部门、县(区)人大等各方面意见,汲取外地人事任免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了《任免办法》修改稿,提交常委会审议讨论。
修改后的《任免办法》在内容上作了增删,重点从任免范围、任免程序、任后监督等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适应了2015年初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立的工作需要,增加了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个别副主任委员、部分委员的规定;二是规范了任免程序,完善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承诺、任后集体谈话、公开向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三是强化了常委会任后干部的监督工作,规定了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专项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内容。(人代工委)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纪念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
为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使命感,激发党员干事创业斗志,增进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6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党性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党史党章,观看革命先烈和抗震救灾先进典型纪录片;组织深入石棉县安顺乡参观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馆,聆听革命先烈事迹,重温入党誓词,使机关党员铭党恩、强党性、明责任、思进取。二是开展相关慰问活动,组织对雨城区沙湾社区、天全县城厢镇西城社区、石棉县安顺乡新场村10余名贫困党员、10名贫困儿童、留守儿童和重建困难户予以慰问,发放7000余元慰问金和相关慰问物资,鼓励学子发奋图强、勤学成才,鼓励贫困党员和重建困难户自立自强、感恩奋进,共建幸福美丽新家园。三是对机关驻村帮扶村汉源县富林镇太平村开展帮扶,为太平村小学赠送价值8000余元的体育器材和用品,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电教设施缺乏、教学管理滞后等问题,协同为贫困村儿童构建成长乐园、铺就成才之路。四是在沙湾社区牵头组织开展“我为创城作贡献”的“党员义工日”活动,以文明市民培训、卫生清扫、悬挂标语、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凝心聚力、增光添彩。(机关党总支)
◆ 荥经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水土保持法》贯彻情况
日前,荥经县人大常委会对荥经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审核资料、征询问答等方式,经过认真审核、讨论后一致认为:荥经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领导高度重视,工作全面,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符合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五完善”、机构履职“五到位”、监督检查“五规范”、管理制度“五健全”等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荥经县将继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县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水保监督执法力度,把水土保持工作抓好做实。(雅安日报)
◆ 石棉县第15届人大代表安顺乡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
6月24日,县第15届人大代表安顺乡代表小组开展小组活动,先后深入小水工业集中区走访四环、东顺、华星等企业,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企业介绍等方式,详细调研企业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
代表小组建议,一是企业要依法依规强化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排放达标,实现安全、绿色发展;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要规范共建机制,推进村企共建,促进企业发展。
石棉县委副书记周万平参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胡雪松陪同调研。(石棉县人大常委会)
【人大知识】
为什么代表法不规定代表条件?
在代表法起草时,曾经有同志建议要求对人大代表的条件作出规定,认为明确规定了代表条件,第一可以使代表清楚了解当一个人大代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第二可以使选民和选举单位了解应当选哪些人当代表,这样就会有利于加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代表参政议政和参与国家权力行使的能力的提高。
但也有很多同志不同意在代表法中对代表条件作出规定,主要理由是:
1.如果对人大代表条件作了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就会成为社会某一类人的代表,而另一类人就不能成为代表,这样就会与宪法和选举法发生抵触,因为宪法第三十四条和选举法第三条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年满18周岁,只要不被剥夺政治权利,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九个不分",即在选举中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不分民族、不分种族、不分性别、不分职业、不分家庭出身、不分宗教信仰、不分教育程度、不分财产状况、不分居住期限,在换届选举中,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如果代表法中规定了人大代表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也会发生一定困难,即面临着一个如何界定这些条件的问题。一般地说所谓代表条件,就是要对代表的政治情况、能力表现、年龄大小、健康状况、文化程度高低、社会阅历深浅等提出要求。对这些要求,如何从法律界定,比如年龄问题,法定年龄为18周岁,除了这个界定不能再有别的界定。比如政治素质情况,一般都要求忠于祖国,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些提法无论从其内涵到外延,都十分宽泛,难以明确具体地界定。再如健康状况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一个有严重残疾、行动不便的人,但很有智慧,并不因为身体有某种残疾而影响其参政议政,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议案和建议,就是健康情况,也很难规定何种情况属于健康的,何种情况属于不健康的,所以,很难对人大代表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
3.如果法律规定了代表条件,而这些条件又十分原则、宽泛和笼统,在具体操作中就可能会发生由某些人、某个组织或某个机构来作出界定,确定范围,提出具体标准,而不是由法律提出规定,这样在特殊情况下,就可能发生由某些人、某个组织和某个机构来操纵选举的现象,就可能发生不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的选举或改变选举结果的情况。
4.从实际政治生活中看,人大代表的作用大小,不是由他们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来决定的。有的代表年龄大阅历深,议政能力高,有的代表年纪轻、活动能力强,也有很高的议政能力。当然在一般情况下,通常希望文化高一些,身体更健康一些,但这些不能作为选举代表的条件来规定。从世界各国的选举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对被选举权的限制性规定越来越弱,像文化程度等已不再是参选的一个基本条件。
5.从我国的实际状况来看,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需要有一个事实求是的要求,也要有一个逐步向前发展的过程,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指望因为在代表法中有了一个代表条件的规定,代表就会一下子达到某种境界。
基于上述理由,代表法中不对代表条件作出规定,但在代表法中对人大代表有着严格的要求。作为人大代表,应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议政能力,能够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代表的职责,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的意志,参与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生活百科】
夏季养生 睡好子午觉至关重要
据调查,目前,我国约有70%的人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这么多人的身体亚健康,一方面说明很多人尤其是中青年人的养生保健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没有对身体进行科学合理的养护。
在日常生活中,养生保健的方法有不少,比如,实时进补、科学锻炼都很不错,也很有效,除了这些,另外还有一种方法最容易被人们忽视,但却是最为重要的养生保健方法,即睡好“子午觉”。
现在已进入了炎炎烈日的夏季,难熬的酷暑天,不少人因为睡眠不好,白天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事实上,在夏季,睡眠不足不仅仅会让人感觉没精神,缺乏睡眠的人往往心情比较焦虑,身体免疫力也会下降很多,严重的甚至还会诱发心脑血管疾病。
高质量的睡眠是人们身体健康的需要,更是人们的生命得到充分休养生息的保障。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今夏我们怎样睡觉才更养生:
《黄帝内经》有言:“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夏季日照时间长,自然界阳盛阴虚,所以我们的生物钟也应实时调整,晚睡早起才科学。
通常应是晚上10:00~11:00就寝,早上5:30~6:30起床,午饭后留出半小时午睡。夏季尽管入睡困难,如果按照 “子午觉”的休养规律,即子时大睡,午时小憩。强制调整一段时间,使身体形成定时就寝的稳定的生物钟,体质就会逐渐得到增强,进而达到养生保健,延年益寿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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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