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廖文根、黄庆畅)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十一讲专题讲座,题目是《法律体系的概念与意义》。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今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了这次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从法律体系的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部门划分的内在规律和在新的起点上做好立法工作等方面作了深入讲解。
信春鹰说,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依照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而对现行法律作出的分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学术上讲的法律体系有联系又有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圆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建设一个法律制度完备的强大国家的百年梦想,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成就,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成就,集中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成就。
信春鹰说,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最重要的经验。在形成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不断探索法律体系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信春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立法工作的新起点。我国正处在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变革为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空间和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或者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法律制度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正确认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研究新问题,以法律制度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更加重视立法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以保证制定的法律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等听取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