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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路医改”系列报道二】 代表建议:在公立医院推行理事会

 【发布日期:2013-03-12】 【字号: 】  【关闭此页
  四川新闻网北京3月11日讯(全国两会特派记者 张进春)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难点和深水区,公立医院的改革涉及诸如体制创新、机制转换和能力提升等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张德明认为管办分开为其重要内容,他建议,在公立医院推行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模式。
  张德明说,我国绝大多数公立医院管理实行的是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制在党政分工负责,理顺政事职能,集中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助推医院发展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但也存在着一些缺憾。
  张德明认为,改变公立医院现行管理模式,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质,而建立科学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关键,以实现决策与经营的分离统一、权利与权力的制衡和谐,以及激励与约束的良性互动,让医院高效和公益,让病人实惠和满意。
  为此,张德明建议借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经验,推行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即以理事会决策、院长执行、监事会监管的管理体系,以实现公立医院在保持公益性的同时能良性发展。
  张德明进一步解释说,其中,理事会为医院法人代表主体,也是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代表政府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行使医疗的重大决策,并选拔、任命和考核院长;为使理事会能做出让医院既能持续发展又能保持最大限度公益性的决策,建议理事会由医院内部理事和包括社区代表、患者代表在内的外部理事组成。院长为医院的经营者,有权责利的相应要求,并接受监管考核。监事会对院长的履职情况和医院管理进行监管,以保障医院利益和患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