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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代表团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2013-03-11】 【字号: 】  【关闭此页

  3月10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王东明,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魏宏,省委副书记、四川代表团副团长蒋巨峰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代表团副团长张东升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到团听取审议意见。

  审议发言中,代表们充分肯定“两高”卓有成效的工作并表示赞成,同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陈文华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提出基本原则与规范性意见;张雨东代表建议加强案件审理完结后依法执行的工作,妥善解决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王明雯代表就正确处理好司法与民意的关系提出建议;王海萍代表建议建立完善与涉诉信访改革相配套的制度机制;魏琴代表建议提高出庭律师的准入门槛;邓川代表就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支持力度提出建议;樊萍代表建议加大危害社会和公共安全、侵害劳动者权益等案件的打击力度;肖凤合代表建议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促进贫困地区跨越发展;刘永好代表建议在法律实施上更加注重对民营企业的公平公正;侯蓉代表就空气污染的治理与应对措施提出建议;刘守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尤其要加强西部地区法官、检察官人才的培养;罗春梅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陈越良代表建议加快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加大量刑规范化力度;莫文秀代表建议进一步重视基层司法人员素质能力的提升,夯实司法工作基层基础。(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熊润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