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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代表直面财政部官员:“粮食两补”新十年

 【发布日期:2013-07-15】 【字号: 】  【关闭此页

  7月11日,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李方旺一行来川,与6名人大代表座谈,共同问道新阶段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粮食两补”政策走向,就应该“补给谁”、“如何补”、“补什么”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今年是国家粮食直补政策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省8名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改善粮食直补方式,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建议。此次财政部带队入川,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回复代表建议,倾听民声。

  补给谁?

  原承包人还是实际种粮人

  “我的意见是,补贴的对象要变,应该将‘粮食两补’补给实际种粮人。”座谈会刚开始,全国人大代表、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先海率先发言。他是上述建议的发起者。

  南充是我省第一种粮大市,全市耕地面积460多万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近几年农村土地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按照此前政策,“粮食两补”发给土地的原承包人,而承包人却不一定是实际种粮人,种粮补贴变成耕地补贴,结果是有限的财政资金没有充分发挥鼓励种粮积极性的作用。“发给实际种粮人就没有问题了吗?同样有。”高先海话音刚落,李方旺抛出一个新问题。此前,他们在安徽调研时发现,如果将“粮食两补”发给实际种粮人,原承包户就会提高承包费,这反倒让种粮大户们得不偿失。“这还算轻的,严重的是你根本就拿不到土地。”广汉市人大代表、广汉市种粮大户黄明水就吃过这样的亏。政府一说要把补贴发给他们,农民马上就要来收回土地。

  如何补?

  按实际面积、计税面积或是商品粮数量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汉源县永利乡古路村党支部书记骆云莲说出自己的困惑,四川的“粮食两补”是按照此前农业税的计税面积来核算的,这种办法的好处在于好操作。可问题是,当地有一部分土地当时并没有纳入计税面积,而农民后来一直在种粮,但得不到相应的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怎么办?”骆云莲把问题抛给对面的李方旺。

  高先海认为,南充大部分地方是山区,一个村分布在几面山坡,而当地土地一般都是一年两茬,哪块地种了,哪块地没种,核实的难度非常大。即便是骆云莲所在的古路村,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按照实际交售的商品粮来作为补贴标准又如何呢?”高先海又提出建议。

  对此,李方旺有不同看法:“那农民自己留的粮食都不算吗?他们难道没有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当前,我国粮食流通体制已经完全市场化,购销主体和渠道多元化让农民很少卖粮食交到国家粮食储备库,而是交给粮贩子,如果没有对这部分粮食进行补贴,是否又有失公平?

  补什么?

  耕地还是环境

  黄明水是黑着脸走进会场的。刚刚过去的这场大雨,让他的600多亩水稻在大水中浸泡70多个小时,面临颗粒无收的境地。但是每亩已经投下去几百元的肥料、种子和人工成本,还有承包费,加起来一亩要亏1000多元。虽然他参加了农业政策性保险,但是最高赔付额度每亩只有300元。

  为此,黄明水建议,国家应该在保持原有补贴方式不变的前提下,开辟农业补贴的新路径。其中之一就是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额度,提高农民抗击自然风险的能力。此外,国家还应该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在农业融资环节加大对种粮大户的支持力度。

  变直接补贴为间接补贴,骆云莲带来新诉求。以古路村为例,当地的绿色农产品非常有名,之前也得到国家的各项补贴,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背后的核心问题是,钱直接发给农民,但当地发展农业的基础设施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目前,他们村依然不通公路,水利等设施也非常落后,完全靠天吃饭,这样,再好的农产品也卖不上价。

  她建议,今后,国家财政对于农业补贴的增量部分,应该整合力量,从目前直接补给农民转变为更多投放整个村、乡甚至县,变点补贴为面补贴,变种植补贴为环境补贴,进而从整体上提升当地农业生产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柏凡认为,“粮食两补”作为一种普惠制政策,应该坚持,但是未来10年,应该以更大的力度、创新的举措,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记者 梁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