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
本报讯(记者陈婷)3月31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题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实施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补充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峨边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决定〉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甘道明在讲话中强调,刚刚结束不久的全国“两会”,是在我国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下召开的重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和办事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在我省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贯彻落实。要把握全省工作大局,认真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大力推动“两个加快”取得更大进展。要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履职水平,不断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把我省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忠信、杨志文、张东升、王宇坤,秘书长袁本朴和委员共65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小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成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列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4名全国人大代表、1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8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