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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3-04-15】 【字号: 】  【关闭此页

  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成都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曾省权、副省长侍俊出席会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了解我省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掌握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推进我省消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通报了全省和本部门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大事来抓,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已连续11年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但同时也存在消防安全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薄弱、消防安全保卫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建立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督促相关市(州)政府尽快消灭62个县级城市公安消防站“空白点”,并加快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等。

    张东升指出,此次执法检查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检查组的全体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检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