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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外侨委召开2013年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3-04-15】 【字号: 】  【关闭此页

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秦琳主持会议

  4月11日上午,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在成都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由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秦琳主持。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外侨委副主任委员王建通报了外侨委过去五年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他指出,外侨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注重选择外侨台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议会来访接待、组团出访、友好交流等外事工作,围绕省委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灾后美好家园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反映社情民意。2013年,将开展修改制定《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四川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对在川侨资、台资企业进行考察调研,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等相关工作。

  会上,省人大外侨委副主任委员、人代工委副主任彭宗梁介绍了省人大外侨委对口联系办法。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王希龙介绍了省人大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
  省外办、省侨办,省台办、省台联、省侨联、省友协、省口岸办、成都海关、省检验局、民航局政策法规处、武警边防总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民航西南空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有关涉外、涉侨、涉港澳台等相关工作交流经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外侨港澳台事务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一要坚持科学立法,体现人民意志,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外侨委在立法工作中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编制计划,明确要求和进度,周密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联系配合,真正做到开门立法,确保立法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制定今后五年涉及外侨工作领域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规体系;要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地方特色,积极探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立法调研要注重实效,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和适用性。二要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服务意识,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是要主动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到会汇报情况,认真听取审议意见。二是要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三是要积极协助省人大外侨委开展立法调研和专项调研。四是要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和来信来访。三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外侨港澳台工作。一是外侨委要主动做好联系服务工作。要积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向对口联系单位通报年度工作安排和相关重大活动情况。二是要建立健全联系制度。三是要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对一些重要事项,要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及时交换意见,形成共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