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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补充报告(书面)

 【发布日期:2013-11-01】 【字号: 】  【关闭此页

2013年10月29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及督办工作情况补充报告如下。
  一、代表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对涉及全市经济、城建、交通、民生、文化、教育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142件;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12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所提议案事项均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部转为代表建议。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又陆续收到代表建议3件。截止建议交办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共收到代表建议共157件,与去年同期的77件相比增加80件,增长率为104%。根据建议内容,152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5件交由市委有关部门办理。
  在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积极克服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时间紧等实际困难,将建议办理和灾后重建工作紧密结合,找准两者结合点和突破口,努力将建议办理融入灾后重建工作中,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推进,保证建议办理和灾后重建工作两手抓、两促进。截止9月底,经各督办、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157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代表反馈意见情况看,代表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130件,占总数的83%;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21件,占总数的13%;因条件不成熟或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不能解决的C类建议6件,占总数的4%。
  二、代表建议督办情况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们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在总结往年督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改进督办方式,突出督办重点,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及时交办抓基础
  一是提前做好交办准备工作。在市人代会召开期间,大会议案组在做好建议收集、审核、登记等工作的同时,就有针对性开展建议的初步交办工作,对承办建议数量较多的部门预先告知,让他们提前做好相关调研及准备工作。大会结束后,我们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研究分析代表建议特点,拟定建议督办方案,汇编《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印发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委员会,为及时交办、督办工作打基础、做准备。二是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交办工作。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会上,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光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荣到会讲话,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我们还会同市委督查室发出《关于办理雅安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及时对党群系统建议进行交办。确保每件建议都交办到位、承办到位、督办到位,实现建议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三是及时现场协调交办。对“请求召开雨城区工作情况汇报会”、“确保名山县撤县设区平稳过渡”等因涉及范围较广、部门较多难以确定主办单位的建议,我们及时会同市政府办和相关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进行反复协调和沟通,划分责任主体,明确主办、协办单位,防止推诿扯皮,提高交办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努力形成办理合力。
  (二)面上督办抓规范
  在制定《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基础上,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又报经市委批转了《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对主办、协办、督办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对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考核等工作环节进行规范,并首次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承办单位的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在今年督办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上述《办法》和《意见》的规定,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承办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度,严格把好“三关”,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把好进度时限关。我们通过与市政府办及承办单位的紧密沟通,及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度,了解建议的办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工作。对交办二个月后还没完成协办工作、接近办理期限还未完成办复任务的承办单位,及时通过电话进行督促。二是把好反馈意见处理关。收到代表反馈意见表后,我们立即进行登记整理,对代表有后续意见建议的,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作进一步的落实或解释。三是把好规范答复关。收到承办单位抄送的答复件后,我们及时阅读答复内容,认真核对答复是否认真、格式是否规范、电子文档是否同步抄送等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提醒和督促,对办理工作不认真、出现问题较多的承办单位记录在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底目标考核中进行扣分。
  (三)领导督办抓重点
  一是抓重点建议的督办。为了增强督办实效,今年6月,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审议,确定了“加大推进成康铁路建设”等5件建议作为常委会督办的重点建议,交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具体督办,并首次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领衔督办。负责重点建议督办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督办工作,采取座谈调研、听取代表意见、听取承办单位专题汇报、召集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等多种形式,在交办、答复、见面、反馈、跟踪落实等多个环节介入,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办,有力的促进了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如,教科文卫工委将“加强凤凰体育食品安全工作建议”的督办工作与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利用执法检查契机,对建议中反映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市食安办再办理、再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病死猪流向市场、滥用膨大剂等一系列焦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督办效果。今年常委会重点督办的5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和落实,代表对这些建议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二是抓重点承办单位的督办。三次会议以来的157件建议共交由39家单位主办,其中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等9家承办单位共主办105件建议,承担了67%的办理任务。为做好对建议承办“大户”的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作委员会,采取上门检查、电话催办、专题会议督办等方式加强对这些重点承办单位的督办工作,先后参加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的“协调会”、“见面会”10余次,并向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督办意见、建议30余条。三是抓涉及灾后重建建议的督办。“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们及时围绕市委重心工作和全市灾后重建工作大局对建议办理工作进度和重点进行了调整,将17件涉及灾后重建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办理重点,督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等承办单位将此类建议办理和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在拟定灾后重建规划和争取灾后重建政策支持的过程中,对代表建议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通盘考虑,一并安排部署,促进涉及灾后重建建议的办理落实。如,“落实地方留电政策促进电力资源输出地经济发展”、“加大对宝兴县地质灾害治理支持力度”、“做好灾后重建项目招投标工作”等建议反映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的解决和落实,部分政策已在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26号)中得到明确支持。
  (四)多措并举抓实效
  一是现场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成员和部分代表,通过视察、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先后组织了养老机构建设、灾后恢复重建、新农村(新村聚居点)建设、林区道路建设等视察调研活动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建议的落实。二是例会督办。今年,我们首次实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周报告”制度,在每周一的工作通气会上,对上一周代表建议督办情况及办理进度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办理质量。三是集中督办。9月份,我们会同市政府办开展了建议集中督办月活动,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对前一阶段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汇总梳理,对临近期限仍未办结的14件进行集中、重点督促,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按期顺利完成。9月底,15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含基本满意)均为100%,其中“调整16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电单价的建议”、“修建青年路的建议”等130件建议反映的问题都得到落实和解决,代表反映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率为83%,与去年的51%相比增加32%。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从总体上看,对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各承办部门和单位是重视的,办理是认真的,也确实解决了不少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代表建议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别主办单位与协调单位相互沟通协调不够,有的协办单位直接答复代表;个别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仍然停留在文来文往的答复型办理水平,“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在个别部门依然存在;个别单位承办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悉、复函格式不规范、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建议督办工作的经验,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全局意识,使代表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更多更高质量的建议;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和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广泛、更深入地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是进一步跟踪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使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努力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使代表在凤凰体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