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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政策落地 开好振兴“良方”——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询问侧记

 【发布日期:2024-10-30】 【字号: 】  【关闭此页

代表现场“出题”“题目”精准“辛辣”;政府部门现场“应考”,给出的“答案”干货满满。

10月29日,在芦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向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广体旅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围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接连发问,直指芦山县在实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工作中的难点痛点。

用调研支撑,找准短板和弱项

如何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助推乡村振兴?

如何推动“农业+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是否达到80%以上?

……

看似简单的提问,其实也是县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关注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弱项。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更是聚焦乡村振兴打出一套履职“组合拳”,开展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专题调研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乡村振兴专题视察,本次常委会上还专题听取县政府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从不同角度去了解、掌握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专题询问会前,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专题询问小组,制定了询问方案,组建了调研小组,深入我县部分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文旅企业、新村聚居点等,通过走访代表、走访群众,全面掌握《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确保专题询问问在“点”上。

用实事说话,答出责任与担当

“农业农村局作为贯彻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主要部门,条例出台后做了哪些工作?怎么督促相关单位将惠农政策落地落实?”随着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胡玉辉抛出第一个问题,正式拉开了专题询问的帷幕。

“条例出台后,我们主要从完善政策细则、推动政策落实、强化政策宣传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协同发力推动政策落实……”

“我县针对条例制定的配套政策《芦山县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提出,到2025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提高至80%以上,请问生态环境局治理目标进展情况?”

“根据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芦山县86%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已经完成治理任务。”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安排不低于当年下达或者核算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百分之五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请问上述政策执行情况?”

“今年已全部完成下达的任务,分别是思延稻谷加工厂……”

一问一答、多问多答、即问即答间,问出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关切,答出了政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和担当。

以结果为导向,突出监督实效

“以目标为导向,合理做好治理规划。”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呈祥说,为了顺利完成治理任务,我局牵头对我县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三张清单”,明确了全县目标任务,并把每个要完成的治理任务按年度分解,逐年实施。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选择科学治理模式,协调相关部门,从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农村污水治理、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统筹,形成合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整治。

“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和政策落实的‘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乡村振兴“1+5+2”奖补政策执行方案》,逐项明确政策的具体申报、建设、验收、认定、资金等流程细则和责任主体,进一步做好政策制定的‘后半篇’文章”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伟表示。

2个小时,你来我往,有“热”度,有“辣”度。面对一波又一波的询问,各部门负责人不回避、不掩盖,纷纷道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量化的指标。

专题询问始于 “问”,但不止于 “答”,关键在于 “改”。为确保“问”有实效,此次专题询问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前期调研和此次专题询问会上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形成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建议书,转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同时成立问题督办工作小组,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通过听取汇报、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全力把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问题解决好,真正实现专题询问有询问、有答复、有效果。(芦山人大 杨小霞、胡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