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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履职助力水环境保护——雨城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实走深

 【发布日期:2023-07-31】 【字号: 】  【关闭此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按照总书记的指示和上级相关要求,雨城区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在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过程中,雨城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雨城区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依法履职行权,解决突出问题

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控、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职,强化监督。2019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河(湖)长制工作专题汇报10次,提出监督意见15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源地保护、生态下泄流量、水土保持等相关专项监督检查 12次,提出整改意见20条,督促整改率100%。区人大代表向政府提出河(湖)长制方面的意见建议3件,解决了青衣江船型建筑物拆除、周公河废弃桥墩拆除等突出问题4个。通过有效的人大监督,切实解决了一批全区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深化评估调研,促进条例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全覆盖走访各镇、各街道,通过现场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要求进一步完善“河长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抓好村级河(湖)长的履职监管和指导,强化村级河(湖)长的考核与管理,积极发挥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下沉一线走访调研25次,召开座谈会5次,有力推动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

发挥代表作用,形成强大合力

为让老百姓主动参与河湖保护与监督,营造全民护河的浓厚氛围,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实地调研,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讲河(湖)长制相关政策法规、张贴标语、播放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老百姓充分了解辖区河湖的基本情况,为保护河湖出一份力。同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让代表在河(湖)长制工作中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全区人大代表中共有区级河长15名、镇级河长13名,村级河长18名,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这些代表中的河(湖)长的引导,让他们立足岗位、精准履职。2019年以来,46名各级人大代表中的河(湖)长共开展巡河12538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06个,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力军和示范带头作用。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参与下,雨城区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过近五年的不懈努力,全区上下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一批新老问题得到解决,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河清湖净绿水长流,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雨城人大 胥艾骅、朱良强、孙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