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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大“未保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3-07-26】 【字号: 】  【关闭此页

“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存在脱节、政策宣传形式单一、群众政策知晓度不高、工作开展亮点还不突出……”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芦山县在贯彻实施“未保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抓实问题整改,确保未成年人保护监督出实招收实效,芦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实地走访馨艺艺术中心、社区戒毒康复中心、金花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龙门镇青龙场童伴之家,详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县未保办、县文体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作了汇报。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检查组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千家万户,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和未来,要充分认识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一是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既要承担未成年人政府保护上的兜底责任,又要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上持续发力。二是要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全面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未保办要对存在问题分析研判,提出对症下药的整改建议,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整改提升。三是要在加大保障上下功夫,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浓厚氛围。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宣传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将“未保法”与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相融合,深化拓展“未保法”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形成宣传合力。(芦山人大 何旭、胡玉辉)